当前形势下国际贸易风险防控与海关合规分析
发布日期:2026-05-18
作者: 展国红、舒佳丽
持续数年的关税大战、不断升级的贸易管制政策,已让国际贸易环境变得异常严峻;今年2月,美、伊冲突的爆发,更是让本就艰难的贸易环境雪上加霜,这就要求在国际贸易领域执业的律师不应仅局限于事后的跨境诉讼、仲裁等救济服务,更要主动前置,为客户审时度势,提供全方位、前瞻性的风险防控与合规服务,才能顺应时势需求,真正为企业保驾护航。
海关作为国际贸易的关键枢纽,是各国关税政策与贸易管制措施在进出口环节的核心执行者,企业能否合规通过海关监管,直接决定了国际贸易的顺畅度,更关系到企业的核心利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各国海关的监管力度持续加大、监管重点不断调整,企业面临的海关合规风险也随之攀升,对海关合规的业务需求增长,这也要求深耕于该领域的律师必须不断提升协助企业合规进出口的专业能力,帮助企业筑牢内部合规防线。
第一章
国际贸易风险分析与防控
当下的国际贸易,早已不是“签单、发货、收款”的简单流程,用“今非昔比”来形容最为贴切——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地缘冲突频发、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政策调整瞬息万变,风险无处不在。曾任国防部新闻发言人的吴谦说过,“我们不是生活在一个和平的时代,只是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国家”,说到底,我们在国内感受到的和平,并不代表放之四海而皆准,就如,国内治安完善,随身物品及快递失窃率极低,人们普遍放松警惕;但境外不同法域的治安与司法执行能力差异显著,风险明显更高。由小见大,我国外贸从业者应当充分认知国际经贸环境与国内和平治理环境之间的制度性差异,摒弃国内惯性思维,而应建立与跨境贸易风险相适应的合规与应对机制。必须时刻保持警惕,不碰红线、守住底线,用心经营、精准防控,才能稳健发展。
一、企业面临的四大国际贸易风险
结合近期的实践观察,当前企业面临的国际贸易风险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
(一)关税大战持续发酵,交易亏损风险凸显
美国发起的全球关税大战,不仅没有降温,反而呈现持续升级、不断蔓延的态势。2026年2月20日,美国最高法院以6:3的投票结果,裁定特朗普政府此前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实施的大规模关税政策违宪[1]。令人意外的是,当日特朗普就迅速签署行政令,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宣布自2月24日起,对全球所有国家商品加征10%进口关税,有效期150天[2];时隔仅一日,即2月21日,特朗普又通过社交媒体宣布,将税率直接上调至15%,并明确表示未来数月将制定新的“合法关税”框架。

(2026年2月20日特朗普宣布加征10%进口关税150天的行政令截图)
进一步值得关注的是,随后就有外媒披露,美国还计划以“国家安全”为由,通过《1962年贸易法》第232条,对大型电池、铸铁配件、塑料管道等六大行业实施额外关税,形成“普遍性关税+行业精准打击”的组合拳。这种看似仓促衔接的政策调整,实则是精心布局的贸易施压手段,实实在在地扰乱了全球经贸秩序。在2026年4月2日,特朗普正式签署行政令,宣布加强对进口钢铁、铝和铜的关税,主要是明确232关税项下的金属衍生品关税的“计税基数”的规则[3]。

(2026年4月2日特朗普行政令截图)
2026年5月7日(北京时间5月8日),位于曼哈顿的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一个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以2:1裁定,特朗普政府自2月起依据第122条征收10%全球进口关税的行为缺乏法律依据,错误援引了一项已有数十年历史的贸易法律[4]。目前该法院裁定的救济措施仅适用于本案中提起诉讼的两家美国企业。特朗普政府极有可能会提起上诉,案件后续走向尚不明确。
由于此次关税是无差别打击,不区分盟友与非盟友,直接引发全球主要经济体纷纷启动反制措施和双边谈判,我国企业面临的贸易环境因此出现更多变数——我国是否会成为其他国家换取美国关税减免的筹码,仍存在极大不确定性。
这种不确定性直接导致企业的贸易成本核算与成本控制难度显著攀升:原本盈利的订单,或因关税税率骤然上调而转为亏损状态;部分企业为了维系客户关系,被迫自行承担关税成本,进而压缩利润空间;更有企业因关税走势难以预判,不敢承接长期订单,从而错失市场机会。
(二)地缘冲突升级,供应链与履约风险激增屋
漏偏逢连夜雨,美国全球关税打击刚正式执行,2月28日,美以联合对伊朗发动军事打击,美以-伊朗战争正式爆发。美国对伊朗的“斩首行动”不仅没有达成预期目标,反而激怒伊朗发起大规模反击,导致整个中东地区陷入战火,多个国家被波及,全球贸易的关键通道也受到严重影响——红海航线受阻、霍尔木兹海峡通行风险大幅上升,全球12%的贸易运输直接受此影响。此后,霍尔木兹海峡“开了又关”,目前仍未恢复正常通行。
霍尔木兹海峡被管制后,各大航运公司已纷纷暂停中东航线,选择改道好望角,单航次航程增加10—14天,燃油成本上涨30%以上,同时还需加收战争险(当前费率已飙升至0.8%—1.2%)、改道费等额外费用,大幅增加了企业的物流成本。
对于外贸经营者而言,这些突发局势带来的风险更为直接:
一是履约风险,很多企业因航线中断、物流延误,无法按时交货,面临违约索赔;二是货物风险,在途货物可能因战火、海盗等因素出现灭失、损坏;三是收款风险,涉及中东客户的订单,可能出现客户失联、货款无法回收的情况。值得注意的是,这种风险不仅存在于出口环节,进口环节同样面临原材料运输受阻、成本上涨等问题,全方位冲击企业的正常运营。
(三)贸易管制政策迭代加快,不确定性显著上升
当前,各国越来越频繁地使用非关税壁垒作为贸易制衡手段,其中以出口管制与经济制裁为代表的贸易管制政策,其调整频率明显加快,政策的可预期性大幅降低。就我国而言,当前的出口管制与经济制裁管制政策的调整主要以公告形式发布,大多没有设置执行缓冲期,部分政策甚至发布当日即生效执行,企业难以在短时间内调整运营策略。同时,政策解读相对滞后,部分条款的适用边界模糊,企业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准确把握具体要求。
更需要警惕的是,上升到国家利益层面的制裁与反制裁,已无法用正常的商事思维来评判。一旦企业不慎触碰制裁红线,不仅会面临交易履约困难、订单违约等商事风险,还可能引发海关合规风险,甚至面临行政处罚、刑事追责等更严峻的后果。即使后续维权,司法机构也很难仅单纯依据契约法和商事逻辑来裁判,企业很难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非商业裁断因素的影响。
(四)海关合规监管趋严,事后追诉风险加大
受关税大战、贸易管制升级等因素影响,国际贸易参与者为了降低交易成本、规避贸易壁垒,往往会通过商品归类、原产地认定、转让定价、特许权使用费等方式进行贸易筹划。但需要明确的是,这类筹划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一旦逾越合理范畴,就可能构成违规,进而面临海关事后追诉的法律风险。
海关合规没有“灰色地带”,任何侥幸心理都可能让企业付出沉重代价。
二、企业建立风险防控体系的六大方面
面对上述多重风险叠加的复杂局面,企业必须建立系统性的风险防控体系,具体可从以下六个方面入手,主动规避风险、降低损失:
一是建立动态风险监控机制,筑牢信息防线
建议外贸经营者建立“关税政策+贸易管制+地缘局势+航运动态”四位一体的动态监控机制,指定专人负责,针对企业主要贸易商品,定期跟踪我国及主要贸易国的关税调整、制裁与反制裁措施,密切关注地缘冲突进展和航线变化。
同时,企业应与船公司、货代保持常态化沟通,提前了解航线调整、运费上涨、战争险投保等信息,避免因信息滞后导致决策失误。
对于边界模糊的政策条款或操作规范,企业务必向海关、商务等政府监管部门提交书面咨询,并完整保留咨询记录和回复文件。
若不清楚咨询渠道,应及时向第三方专业机构寻求支持,切勿盲目决策、心存侥幸,以免因小失大。
二是强化交易对手核查,规避合作风险
企业在开展国际贸易时,务必做好交易对手和最终用户的背景调查,即使是长期合作的老客户,也建议每半年评估一次其经营状况、资金实力、业务领域调整及是否涉及制裁等情况,并做好书面记录。也可以通过中国信保、邓白氏等第三方资信机构获取信用报告,全面了解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
同时,对于无法确定的经济损失风险,合理利用政策性金融工具,优先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重点覆盖买家违约、破产、政治风险等,尤其是大额订单,务必足额投保,通过保险手段转移风险。
三是优化合同条款,预留避险空间
企业应尽可能签订正式的货物买卖合同,明确列明品名、规格、价格、交货条件、付款方式、适用法律等核心条款,避免使用简式订单,或仅通过邮件、聊天工具达成交易——即便与老客户合作,也应坚持“亲兄弟,明算账”,正式合同不仅能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更能为后续维权提供法律依据。
同时,建议针对性优化合同条款:一是设置“关税调整免责条款”,明确约定若因进口国关税政策调整,导致出口方成本增幅超过约定比例(如10%),双方可协商调整价格或解除订单,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二是将贸易管制政策调整、地缘冲突等不可抗力因素纳入合同条款,明确不可抗力发生后的处理方式,预留规避风险的空间。虽然合同无法完全规避恶意违约,但完善的条款能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的履约风险和维权成本。
四是审慎适用包税清关,坚守合规底线
部分企业为降低清关成本、加快清关速度,会选择包税清关服务,但这种方式隐藏着极大的合规风险。建议企业尽量避免采用包税清关;若确有必要,务必与清关服务商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厘清责任边界,确保合作的合法性。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任何规避海关监管、虚假申报的“包税清关”行为,都可能构成走私,不仅会面临海关罚款、货物扣留等处罚,还可能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企业务必坚守合规底线。
五是理性开展贸易降本筹划,杜绝违规操作
商品归类、原产地认定、转让定价、特许权使用费等筹划方式,本身是企业降低贸易成本的合理手段,但必须在法律和规则的框架内进行。企业应深入学习相关法规,规则,了解各类筹划的适用边界,避免盲目筹划、违规操作。
比如商品归类需严格遵循归类规则,避免恶意化整为零;原产地筹划,须遵循原产地认定规则,确保能够合法获得原产地证明,杜绝以欺骗手段获得原产地证的行为;转让定价需符合独立交易和真实原则,避免因定价不合理被海关调整计税价格,引发追补征税款风险。特许权使用费要真实存在,避免将其作为转移收益的一种手段。
六是布局多元市场,分散经营风险
对于可能被关税精准打击的行业(如新能源、机械制造等),建议企业尽快拓展新兴市场,降低对单一市场的依赖,通过市场多元化分散关税和地缘风险。
从长期来看,也可考虑在主要贸易国设立生产基地,逐步实现本地化生产,直接规避关税壁垒。
然而,需要提示的是,在海外投资时,企业需充分评估当地的政策风险、政治风险,并据此制定系统性的风险防控预案,以有效防范投资权益遭受不当侵蚀或损失。
第二章
海关合规——企业的“内部防线”与“护城河”
如果说国际贸易风险是企业面临的“外部隐患”,那么海关合规就是企业抵御风险的“内部防线”。当前,我国外贸从业者群体庞大,成分复杂,部分企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对海关法律规定了解不深,要么盲目跟风操作,要么心存侥幸违规,最终被追究法律责任——有的企业被处以高额罚款,有的企业相关负责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不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还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笔者结合实践经验,总结出我国海关合规的三个关键要点:
一、坚守如实申报底线,杜绝侥幸心理
如实申报是海关合规的核心要求,核心原则就是“单单相符、单货相符”,具体包括品名、申报要素、商品归类、原产地、价格条件等所有申报内容,都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假申报、隐瞒申报。实践中,企业容易出现申报问题的环节主要有三个:
一是商品归类。很多企业存在“归类惯性”,对进口或出口商品的归类几十年不变,不定期复核,也不关注海关总署发布的归类决定、归类裁定、归类预裁定,甚至不查阅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不同的税号对应不同的适用税率和监管条件,若因归类错误导致多缴税款,且未涉及贸易管制措施,一般仅会造成经济损失,无其他法律后果;但如果因归类错误导致少缴税款,或违反贸易管制规定(如将限制进出口商品归入无监管条件税号),则会面临海关追征税款、加收滞纳金、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
二是进口计税价格。很多企业误以为,商品进口计税价格就是买卖合同的成交价格,这是一个常见的认知误区。事实上,进口计税价格与成交价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海关会根据相关规定,对成交价格进行调整——部分项目需要调增计税价格,如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保险费,与进口货物相关的特许权使用费等,这些项目务必如实申报,不得遗漏;部分项目可合法调减,如国内段运费、安装调试费等,企业应依法申报扣减,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需要注意的是,调减项目未申报扣减,仅会造成经济损失;但调增项目未申报,将被认定为申报不实,面临补缴及处罚。
三是原产地。关税大战背景下,各类区域贸易协定的关税减让优势日益凸显,不同原产地的商品适用的税率差异较大,即便是同一贸易协定内的不同国家,关税减让的时间表也不尽相同。因此,原产地的真实性成为海关监管的重点。尽管目前部分国家的原产地证签发机构尚未与我国实现联网核查,但海关的核查机制已日趋完善,企业务必对未联网国家交易方提供的原产地证进行必要的核实。比如,要求证书提供方提供申领原产地证的相关证据(如申请记录、系统截屏等),综合评判证书的真实性,防止因虚假证书给自己带来无法享惠、被海关追征税款,甚至行政处罚风险。
二、完善内部留痕机制,确保有据可查
海关稽查、核查是常态化监管手段,企业若能完整保留进出口相关单证及交易往来记录,在面临海关质疑时,就能有效还原交易真实情况,厘清法律责任边界,降低合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等相关规定,企业保存进出口单证是法定义务,而非内部管理偏好。具体来说,企业需要保留的资料包括:
一是常规交易单证,如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报关单、进出口许可证、原产地证等;
二是海关监管相关资料,如查验记录、归类变更记录、价格验估记录、补充申报记录、核查记录、稽查记录等;
三是其他相关资料,如政策咨询记录、交易对手信用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
关于保存期限,需遵循“从长保管”原则:核心报关单证自货物放行之日起至少保存3年;保税加工货物、减免税进口设备等有海关监管年限的货物,相关单证需保存至监管期限结束后3年;涉税单证需保存10年;外汇相关单证需保存5年。
建议企业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归档范围、责任人、保存方式和销毁流程,优先按最长期限保存,最大限度规避事后追溯风险。
三、谨慎甄别敏感物项,规范申报流程
出口管制与制裁是近年来的监管热点,且监管力度持续增强。对于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的商品,尤其是两用物项等敏感物项,企业必须高度谨慎,严格规范申报流程。具体来说:
一是要做好敏感物项的甄别工作,对于既是一般进出口许可证管理范围、又是两用物项管理范围的商品,务必申领两用物项进、出口许可证,不得仅凭一般进出口许可证申报;二是对于不确定是否属于敏感物项的商品,务必留足时间,向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咨询,准确阐述商品的规格、用途、技术参数等信息,获取书面确认后,再开展进出口申报工作。切勿盲目自信、自主甄别,也不要仓促填写咨询信息,避免主管部门误判导致咨询失效;三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协助准备咨询材料、填报相关信息,提升咨询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上述各类风险的识别与防范,若有专业律师团队全程参与把关,可显著降低违规概率,实现事半功倍之效。这也正是近年来国际贸易与海关合规法律服务需求持续增长的主要原因。
当前,国际贸易早已告别“野蛮生长”的时代。风险防控与海关合规,已成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必修课,而非可选项。全球形势越是复杂多变,企业越须保持清醒认知,越应坚守合规底线——贸然出手必招致风险,侥幸闯关终将付出代价。
国际贸易的本质,不仅是“做交易”,更是“控风险”。海关合规绝非企业的额外负担,而是抵御系统性风险的制度护城河;风险防控亦非业务的附加工作,而是保障企业行稳致远的核心竞争力。
望本文所述能为企业的合规建设提供有益参考,助力各企业在复杂的全球化贸易环境中筑牢防线、稳健前行。
参考文献:
[1]See Learning Resources, Inc. v. Trump, 607 U.S. ___ (2026)
[2]https://www.whitehouse.gov/fact-sheets/2026/02/fact-sheet-president-donald-j-trump-imposes-a-temporary-import-duty-to-address-fundamental-international-payment-problems/
[3]https://www.whitehouse.gov/fact-sheets/2026/04/fact-sheet-president-donald-j-trump-strengthens-tariffs-on-steel-aluminum-and-copper-imports/
[4]https://www.cit.uscourts.gov/sites/cit/files/26-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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