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制造业行业通讯》2024年第1期
发布日期:2024-09-02
作者: 通讯编委成员
国家政策
国务院常务会议: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
2024年8月19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审议通过《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草案)》和《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研究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决定核准江苏徐圩一期工程等五个核电项目。会议有几点重要信息:
一、全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
会议指出,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的必然要求。要提升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全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促进人才、资金、技术成果、数据等资源要素跨境流动。要推进服务贸易重点领域创新发展,促进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相互融合,支持金融、咨询、设计、认证认可等专业服务国际化发展,打造新的服务贸易增长点。
二、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抓紧推进电信、教育、医疗等服务领域开放。
要适应新形势优化吸引外资政策,及时回应外商合理诉求,在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服务保障等方面出台更多务实举措。
三、要大力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会议指出,要大力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强化财税、金融、科技、产业、人才等政策协同,全链条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要持续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梯度培育、要素保障、公共服务等机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要以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为契机,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
会议强调,安全是核电发展的生命线,要不断提升核电安全技术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全链条全领域安全监管,确保核电安全万无一失,促进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四、“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会议审议通过《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草案)》,要求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重点关注地方和部门立法与上位法不一致、影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损害营商环境等问题,优质高效做好备案审查工作。
会议审议通过《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要求结合条例出台实施,切实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效率和安全管理水平。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我国支持制造业发展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指引》旨在使社会各界更加全面知悉支持制造业发展主要税费优惠政策,便捷查询了解政策,准确适用享受政策,推动政策红利精准高效直达经营主体,赋能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指引》包括专项类、普惠性和区域性政策共31项,每项政策详细列明享受主体、享受内容、享受时间、享受条件、申报时点、办理材料、享受方式、政策依据、政策案例等9方面内容,力求为纳税人缴费人、财税干部和社会公众更加全面熟悉了解政策、更加便捷准确适用政策提供指引。
全文内容详见:
https://mp.weixin.qq.com/s/6u1PVQnoazlgFKN12MPYAg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工信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通知》提出将围绕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相结合,培优企业与做强产业相结合,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增强产业链配套能力,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赋能,发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下称“小巨人”企业)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更多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2024—2026年,将聚焦重点产业链、工业“六基”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以下称重点领域),通过财政综合奖补方式,分三批次重点支持“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首批先支持1000多家“小巨人”企业,以后年度根据实施情况进一步扩大支持范围。中央财政资金将支持重点领域的“小巨人”企业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同时支持地方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赋能。
全文内容详见:
http://bgt.mof.gov.cn/zhuantilanmu/rdwyh/czyw/202406/t20240618_3937446.htm
(来源: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信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的意见》
《意见》指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是指国内实现显著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进入市场初期尚未形成竞争优势的整机装备、核心系统及关键零部件产品。装备可按照台(套)数或批次数予以投保。首批次新材料是指国内实现原始创新或显著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进入市场初期尚未形成规模化应用和竞争优势的新材料产品。聚焦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创新成果,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发展需求,聚焦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需要,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中装备、新材料产品为基础,重点支持国家战略且质量风险大的领域,动态调整支持范围、补助额度和补贴比例。
全文内容详见:
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yj/art/2024/art_a4db930f10a24218a13d800d06b2a3e1.html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国家人工智能产业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
《建设指南》提出到2026年,标准与产业科技创新的联动水平持续提升,新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50项以上,引领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加快形成。开展标准宣贯和实施推广的企业超过1000家,标准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成效更加凸显。参与制定国际标准20项以上,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全球化发展。
全文内容详见:
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4/art_e8ebf5600ec24d3db644150873712c5f.html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信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过程中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工业化,提出如下意见。
《指导意见》的主要目标是:“到2030年,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传统产业绿色发展层级整体跃升,产业结构和布局明显优化,绿色低碳能源利用比例显著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提升,污染物和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碳排放总量实现达峰,新兴产业绿色增长引擎作用更加突出,规模质量进一步提升,绿色低碳产业比重显著提高,绿色融合新业态不断涌现,绿色发展基础能力大幅提升,绿色低碳竞争力进一步增强,绿色发展成为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坚实基础。
到2035年,制造业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碳中和能力稳步提升,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绿色低碳竞争优势凸显,绿色发展成为新型工业化的普遍形态。”
全文内容详见:
https://www.miit.gov.cn/jgsj/jns/wjfb/art/2024/art_73b02f9fcfcf4687be3cae14aafa5590.html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地方政策
上海市印发《上海市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将强化高端产业引领功能,坚持创新驱动,营造一流产业生态,加快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数字化与绿色低碳协同转型。到2027年,上海市基本形成“(2+2)+(3+6)+(4+5)”现代化产业体系;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稳定在25%以上,工业总产值迈上5万亿元新台阶,四年累计新增工业投资8000亿元,三大先导产业规模年均增长1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总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50%。到2035年,基本建成高端制造业增长极,为上海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构筑强大物质技术基础。
全文内容详见:
https://www.shanghai.gov.cn/gwk/search/content/f30f371803c54c93829b380e495d0a82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陕西省印发《陕西省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了10方面重点任务: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与大规模设备更新紧密结合;加快先进设备更新应用,鼓励企业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生产设备和试验检测装备;加快关键装备数字化改造,聚焦新型网络基础设施鼓励工业企业内外网改造;加快智能制造装备推广,聚焦通用智能制造装备深入推进设备智能化更新升级;加快应用绿色环保装备,推动用能企业、重点环节推广应用节能绿色环保装备;加快资源回收利用和智能再制造,建立废旧设备“回收+利用”体系;加快安全设备和安全工艺推广,推动重点企业加快老旧装置更新改造;加快推进高端先进设备供给,引导省内工业企业聚焦设备更新重点领域合理布局产能;加快提升生产性服务业水平,强化软件和信息服务赋智、工业设计赋能;加快企业拓展市场步伐,帮助企业进一步拓展销售市场。
全文内容详见:
http://www.shaanxi.gov.cn/xw/ldx/bm/202407/t20240712_2348796.html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印发《河南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全省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建成500个智能工厂、500个绿色工厂,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退出、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创新产品加快推广应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高。针对不同行业设备更新需求,《实施方案》提出实施落后低效设备替代、绿色生产设备改造、本质安全设备提升、高端先进设备更新、试验检测设备升级、智能制造设备应用、节能节水设备推广、固废处理设备提升、智能煤矿设备转型等九大重点任务。
全文内容详见:
https://gxt.henan.gov.cn/2024/06-11/3006413.html
(来源: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印发《安徽省加快内河绿色智能船舶与特色海洋工程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船舶工业产值突破500亿元,造船完工量实现300万载重吨,位列全国第一方阵。内河绿色智能船舶、特色海洋工程装备、游船游艇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场景应用实现新突破,船舶与海洋工程高端装备占比稳步提高,新建及改造内河绿色智能船舶数量快速增长,省级船舶与海洋工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取得重大突破。构建“345+N”产业发展格局,加大企业梯次培育力度,形成2个年产值超过100亿元的产业集群,打造可持续产业发展模式,装备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形成研发、设计、制造、配套、应用为一体的内河绿色智能船舶与特色海洋工程装备产业生态。
全文内容详见:
https://jx.ah.gov.cn/public/6991/149506971.html
(来源: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印发《广东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千标通粤”贯通行动计划(2024—2026年)》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6年,建成自主可控的标识解析体系,在全省重点行业领域打造深度融合应用,标识解析对促进一二三产业融通发展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实现关键指标显著增长,应用成效逐步凸显,支撑能力快速提升,产业生态不断增强。全省建成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数50个以上,完成至少5万家企业接入标识解析体系。标识解析体系在全省20个重点行业中实现深度应用,覆盖全省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增强国家顶级节点(广州)多标识兼容、应急保障等基础能力,并具备标识、域名、区块链等综合服务能力。
全文内容详见:
https://gdca.miit.gov.cn/zwgk/zcwj/wjfb/art/2024/art_3d5b8c4677f6428e87017e698128bc7a.html
(来源: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湖北省印发《湖北信息通信业积极推进“5G+工业互联网”规模化应用 赋能新型工业化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行动方案》提出,将立足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战略定位,通过实施“517”方案,即开展网络强基、标识贯通、平台提质、数据赋能和安全护航5大行动,完成17项重点任务,力争到2026年,湖北“5G+工业互联网”体系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推动湖北建成全国领先的“5G+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并从网络基础设施优化升级、标识贯通应用全国领先、平台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数据汇聚赋能成效凸显、安全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等五个方面提出具体发展目标。
全文内容详见:
https://hubca.miit.gov.cn/zwgk/zcwj/wjfb/art/2024/art_136077358d324dcebcb4ec246a7e36d4.html
(来源:湖北省通信管理局)
湖北省印发《湖北省加快未来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6年,湖北省未来产业技术创新、企业培育、产业发展、载体建设等取得突破性进展,组织100项原创性、颠覆性技术攻关,培育100个引领性、创新性产品,制定100项关键标准和规范,打造100个标志性应用场景,发展壮大100家科技领军企业和创新型龙头企业,建设10家未来产业科技园和未来产业先导区,未来产业总体规模达到1000亿元。到2035年,未来产业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涌现一批引领世界的重大原创成果和示范应用场景,集聚一批头部企业和重大平台,汇聚一批顶尖创新人才,形成若干未来产业集群,未来产业总体规模达到万亿级,推动湖北成为未来产业重要策源地和发展高地。
全文内容详见:
http://www.hubei.gov.cn/zfwj/ezbf/202406/t20240619_5242340.shtml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工业领域省市县清洁生产推行制度基本健全,清洁生产工作持续深化,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幅不低于12%,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及主要污染物排放下降幅度大于全社会下降幅度,重点行业二氧化碳及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明显下降。“十四五”期间,完成1500家以上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到2030年,全省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全面深入推行,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清洁生产水平位于全国前列。“十五五”期间,力争完成3000家以上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全文内容详见:
http://gxt.hunan.gov.cn/gxt/xxgk_71033/tzgg/202406/t20240612_33325537.html
(来源: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印发《湖南省锂电池及先进储能材料产业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行动计划》提出,湖南省锂电池及先进储能材料全产业链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0%左右,2026年突破1500亿元。争取创建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一代储能技术策源地和产业集聚地。布局建设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平台。培育形成1—2家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领军企业;新增2—3家百亿级企业、5—8家十亿级企业;培育国家级和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中小企业。巩固先进储能材料和电池回收利用的优势地位,在固态电池等新型电池及新一代储能材料领域建立新优势,形成一批领先技术、优势产品、示范项目。
全文内容详见:
http://gxt.hunan.gov.cn/gxt/xxgk_71033/tzgg/202406/t20240617_33329350.html
(来源: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印发《关于加快大模型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将聚焦场景牵引、创新突破,着力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产品供给水平、塑强产业主体优势、深化融合应用效能、培育优良发展生态,到2025年,加快突破一批前瞻性、原创性、引领性大模型关键技术,推动创新平台体系初步建成,积极打造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基础级大模型,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培育一批覆盖范围广、产品能效高的行业级大模型、场景级大模型。建设50家以上细分领域的头部企业、50个左右产业集聚和赋能应用的特色园区,大模型产业年度收入增幅不低于25%,将山东省建设成为全国领先的大模型产业发展和创新应用高地。
全文内容详见:
http://gxt.shandong.gov.cn/art/2024/6/14/art_103863_10343666.html
(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印发《福建省加快新材料推广应用和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
《行动方案》提出,将聚焦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围绕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和前沿材料重点领域,锻长板、补短板、强弱项,推动解决一批关键领域“卡脖子”技术难题,锻造一批长板优势标志性产品。以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为契机,推动新材料大规模市场应用。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打造一批特色新材料产业集群,为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到2026年,力争全省新材料产业产值超7000亿元,其中,产值100亿元以上新材料企业超10家;培育300家以上专精特新企业,70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和30家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新材料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发展支撑能力、产业链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全文内容详见:
http://gxt.fujian.gov.cn/zwgk/zfxxgk/fdzdgknr/gfxwj/202406/t20240619_6470081.htm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西省印发《江西省工业领域数据安全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4—2026年)》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6年,江西省工业领域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工业企业数据安全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明显提升。全省工业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监管队伍和监测技术手段更加健全,数据安全技术、产品、服务和人才等产业支撑能力稳步提升。全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规上企业数据安全政策宣贯实现全覆盖,完成数据安全培训超1000人次。接入省工业数据安全监测平台的重点企业数量大幅增长,开展数据安全分类分级防护的工业企业超1000家,重点行业年营收在排名前10%的规上工业企业均完成。遴选一批工业领域数据安全示范企业、优秀产品和典型解决方案。
全文内容详见:
https://www.jiangxi.gov.cn/art/2024/6/7/art_14216_4912866.html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
江西省印发《江西省推动工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将围绕实施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以设备更新为抓手,力争每年推进实施1000个左右重点技改项目(含改建、扩建、迁建),推动10000家左右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带动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5000亿元左右,其中,工业技改投资2000亿元左右。力争到2027年,全省工业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达到90%、7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全员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进一步下降,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高。
全文内容详见:
http://gxt.jiangxi.gov.cn/art/2024/6/28/art_68658_4937260.html
(来源: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省印发《支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支持工业企业实施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制定了《支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的若干政策措施》。措施内容主要包括:1、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2、推动工业企业用能设备更新;3、支持高载能行业节能降碳改造;4、推动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发展;5、加快工业企业智改数转;6、加大金融信贷支持;7、引导融资担保支持;8、加强诊断融资服务;9、强化项目协调服务。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全文内容详见:
http://tzcjj.gxzf.gov.cn/xxgk/fdzdgknr/zfwj/t18883468.shtml
(来源: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行业动态
国家统计局工业司统计师于卫宁解读工业企业利润数据
8月27日,国家统计局工业司统计师于卫宁就1—7月份工业企业利润数据分析认为,高技术制造业利润同比增长12.8%,大幅高于规上工业平均水平9.2个百分点,拉动规上工业利润增长2.1个百分点,对规上工业利润增长的贡献率近六成,引领作用明显。从行业看,随着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进程持续推进,相关行业利润增长较快,其中,锂离子电池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智能消费设备制造等行业利润同比分别增长45.6%、16.0%、9.2%,为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动力。
消费品制造业利润同比增长10.2%,增速高于规上工业平均水平6.6个百分点。分行业看,在13个消费品制造大类行业中,有11个行业利润同比增长,8个行业增速超过10%。其中,造纸、化纤行业利润分别增长1.08倍、1.05倍,农副食品、纺织、印刷、文教工美、酒饮料茶、家具行业利润增长12.4%—23.9%。预示着国内消费需求平稳恢复,叠加工业品出口持续增长,共同推动消费品制造业利润保持较好增长态势。
https://www.stats.gov.cn/xxgk/jd/sjjd2020/202408/t20240827_1956107.html
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 上半年减税降费退税超1.6万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2024年上半年,在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主要政策上,减税降费及退税16526亿元,有力有效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根据数据,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支持加大科技投入和成果转让的政策减税降费及退税7972亿元;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支持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和新兴产业的政策减税1916亿元,为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https://www.gov.cn/yaowen/shipin/202408/content_6967630.htm
长三角外贸创新高,高端制造业竞争力显著提升
海关最新数据显示,2024年前7个月,长三角地区进出口规模创历史新高,汽车、船舶、数控机床等产品出口亮眼,长三角地区高端制造业国际竞争力加速提升。
据海关统计,今年前7个月,长三角地区进出口总值9.1万亿元,同比增长5.8%。其中,汽车出口1806.3亿元,同比增长2.7%,占全国的39%;船舶出口1114.1亿元,同比增长79%,占全国的64.1%;高新技术产品出口1.2万亿元,同比增长4.4%,占全国的34.8%。在全国进出口总值的版图中,长三角地区占据了36.7%的份额。
今年前7个月,长三角地区高端装备出口1349.7亿元,同比增长52.7%,占全国的55.3%。高新技术产品是长三角区域民营企业的重要出口产品之一,因其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和广阔的市场前景,逐渐成为国际贸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前7个月,长三角区域民营企业进出口4.89万亿元,同比增长9%,达到53.7%,成为长三角外贸发展的中坚力量。
https://www.gov.cn/yaowen/shipin/202408/content_6969305.htm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城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践案例征集的通知
8月20日,为挖掘城市在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践中的经验举措,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效参考,并营造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城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践案例征集的通知》,正式开展2024年城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践案例征集工作。
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4/art_ac4930ec598e45b0a082f37311eefffe.html
《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估规范》行业标准报批公示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发布《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估规范》行业标准报批公示表示,根据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已完成《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估规范》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8月31日。标准报批稿请登录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网站(www.cesa.cn)“标准报批公示”栏目阅览,并反馈意见。
https://wap.miit.gov.cn/zwgk/wjgs/art/2024/art_b35774a85b8f4c239cadbb254e3f9a49.html
典型案例
案例一:竞铭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2023)最高法民再261号
案情概要
本案是一起关于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的纠纷案件。案件的当事人包括再审申请人竞铭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被申请人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和东莞市某某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
2016年10月21日,乙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涉案专利,授权公告日为2017年5月31日。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书载有10项权利要求,甲公司曾于2019年7月29日对涉案专利权提起无效宣告请求。2019年12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42714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决定维持涉案专利权有效。
后乙公司发现甲公司制造了被诉侵权的设备产品,并销售给丙公司使用。乙公司认为甲公司制造、销售了多台被诉侵权产品,具有一定的侵权规模。甲公司、丙公司确认被诉侵权的电镀设备产品系由甲公司制造并销售给丙公司使用。乙公司主张甲公司实施了在网站上许诺销售被诉侵权电镀设备产品的行为,经核查,甲公司的官网页面中未显示被诉侵权电镀设备产品的信息。
一审法院认为,被诉侵权技术方案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3、5、6以及引用权利要求1-3、5、6的权利要求10的保护范围。甲公司制造、销售,丙公司使用被诉侵权产品的行为均构成侵权。甲公司、丙公司主张的现有技术抗辩理由不成立,甲公司、丙公司依法应对其相应的侵权行为分别承担赔偿责任。
2021年3月1日,二审法院同样认为,被诉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且一审判决确定的赔偿数额并无不当,故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1年5月24日决定,2021年6月3日发文宣告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3、5、6以及权利要求10无效。乙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21)京73行初12916号行政判决,乙公司的诉讼请求。乙公司提出上诉,最高院于2023年10月19日作出(2023)最高法知行终707号行政判决,驳回乙公司的上诉,维持原行政判决。
2024年1月29日,经最高院再审审理,本案判决撤销一审、二审判决,并驳回乙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判决理由
关于宣告涉案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甲公司是否具有追溯力的问题。本案二审判决作出时,涉案专利权处于有效状态,二审判决认定侵权成立并确定民事责任的承担,并无不当。但是,在二审判决作出后、甲公司尚未执行前,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3、5、6以及权利要求10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第50110号决定宣告无效,且经诉讼,该决定已经确定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本案甲公司具有追溯力。
关于宣告涉案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丙公司是否具有追溯力的问题。本案二审判决作出后,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50110号决定的决定日前,丙公司已经向执行法院缴纳了执行款51000元。此后,乙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向执行法院申请领取该执行款并出具了结案申请书,并于2021年5月7日向执行法院出具了金额为51000元的收据。只是因办理领款手续等原因,乙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实际才收到该执行款。因此,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宣告涉案专利权无效的第50110号决定对本案丙公司不具有追溯力。丙公司对本案一审判决未提出上诉,对二审判决亦未申请再审,本案再审期间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在案证据不能证明乙公司不返还丙公司专利侵权赔偿金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故乙公司无需返还丙公司已执行的款项。
指导意义
由于制造业以实体经济为主,企业技术创新是推动其发展的关键因素,所以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尤为显著。对制造业企业来说,专利权的有效性和稳定性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本案的诉讼争议焦点在于专利权的有效性,以及无效宣告对已生效判决的追溯力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但对已经履行的赔偿责任不具有追溯力,除非违反公平原则。本案中,由于丙公司在专利无效宣告前已经履行了赔偿责任且没有主动提起再审并参加诉讼,故因未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乙公司无需返还;而甲公司因专利权无效,其侵权责任的基础不存在,因此撤销了对其的侵权判决。
结合本案,为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知识产权诉讼风险,制造业企业应在专利布局时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确保产品从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角度进行全方面的专利合规;2、在撰写专利时要考虑专利无效的可能与应对措施,确保专利权利要求的稳定性;3、在申请专利时,考虑将来可能的侵权者和侵权方式,以及如何取证、举证。
若制造业企业被起诉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即使被诉侵权方在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没有得到法院支持,其仍可依据无效专利自始不存在的规定,尝试提起专利权无效的申请和诉讼。在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的过程中,企业更加需要注意诉讼策略和时间上的安排,以争取最好的判决结果。
案例二:日某株式会社、宁波科某磁业股份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2021)最高法知民终1482号
案情概要
本案是一起涉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纠纷案件。原告宁波科某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某公司”)与被告日某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某”)之间的争议主要围绕“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的专利许可问题展开。科某公司认为日某滥用其在烧结钕铁硼必要专利全球许可市场的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搭售和拒绝交易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给科某公司造成严重损失,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某停止涉案垄断行为(包括搭售行为和拒绝交易行为),并赔偿因垄断行为给科某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含合理开支)人民币700万元。
一审过程中,中国磁性材料领域有专门知识的人马某出具书面意见认为:第一,烧结钕铁硼具有独特属性,无论从需求替代还是供给替代来分析,都难以为其他磁性材料所替代。第二,日某的专利许可从技术角度和商业角度考虑确实不可缺少。第三,日某拒绝许可专利给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竞争带来了严重危害。一审法院认为本案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涉及知识产权滥用问题,争议焦点为相关市场、市场支配地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有关法律责任的认定。判决日某停止涉案垄断行为,并赔偿科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490万元。日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最高院经审理认为,科某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日某的烧结钕铁硼专利在技术上不可替代,且日某及获得其专利实施许可的企业的市场份额并不高,难以认定日某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因此,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科某公司的诉讼请求,并由科某公司承担一审和二审的案件受理费。
判决理由
本案的裁判要点在于界定相关市场、判断市场支配地位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认定。二审法院最终认定科某公司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不支持其关于日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主张。
在相关市场界定方面,科某公司主张日某的烧结钕铁硼专利不可替代并构成独立的相关市场,与烧结钕铁硼生产销售和有关技术发展的实际不符,其也没有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主张,特别是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日某的烧结钕铁硼专利在技术上为何且如何不可替代,对此科某公司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本案中,在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日某的烧结钕铁硼专利在技术上不可替代的情况下,根据烧结钕铁硼材料生产技术的需求替代等情况,本案相关商品市场应界定为烧结钕铁硼材料生产技术市场,包括具有紧密替代性的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等。
在判断日某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方面,二审法院认为,第一,日某及获其专利实施许可的企业的市场份额不高,其难以控制相关市场的交易条件。第二,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日某的专利在技术上不可替代,相反表明日某的专利在技术上可替代,由此说明日某在技术上难以影响其他研发同类技术或者生产同类商品的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第三,在烧结钕铁硼材料生产技术加速更新迭代的趋势下,市场上不断出现大量可替代技术,科某公司关于日某的专利在商业上不可替代的主张并不能成立。
指导意义
在市场全球化,技术全球化的背景下,掌握核心技术的企业往往在行业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容易触犯反垄断的相关规定或是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被起诉。本案作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的经典案例,由最高院进一步明确了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对“相关市场界定”以及“判断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标准。
在相关市场界定方面,总体上需要考虑时间、商品和地域三个要素。对于市场竞争明显会受到时间限制的,则需要考虑时间因素。一般可以基于商品的特征、用途、价格等因素进行需求替代分析,必要时进行供给替代分析。在涉及知识产权反垄断时,可能还需要界定相关技术市场,考虑知识产权、创新等因素的影响。
在判断经营者的市场支配地位方面,关键就是分析经营者在相关市场上能否控制交易条件,能否影响市场进入,经营者具有这两者之一即可构成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拥有知识产权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是否具有支配地位,还可以考虑在相关市场交易相对人转向具有替代关系的技术或者产品的可能性及转移成本、下游市场对利用知识产权所提供商品的依赖程度、交易相对人对经营者的制衡能力等因素。鉴于相同商品可能存在不同生产技术且不同生产技术之间可能具有替代性,经营者拥有知识产权可以构成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因素之一,但不能仅根据经营者拥有知识产权推定其在相关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最高院在审理本案时对大量科研数据、经济数据进行了分析并听取了众多专业人士的意见,强调了在界定相关市场以及判断是否具备市场支配地位时,应立足于事实基础,结合真实客观的数据进行专业且严谨的分析。在实际诉讼中,企业若计划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起诉,更应提前做好证据的收集整理工作,以获得法院的支持。
大成动态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峰作为专家参加由上海市经信委主办的“智能网联汽车场景化负面清单专家论证会”
2024年8月9日,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峰律师,受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邀请,作为专家出席“智能网联汽车场景化负面清单专家论证会“。论证会由上海市经信委汽车处、上海市网信办网络安全处、上海市交通委信息科技处、上海市规资局测绘处、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数据处、浦东新区科经委、中汽研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共同参会。会上介绍了本次会议论证负面清单那的背景情况,由中汽研对汽车数据负面清单场景内容进行了说明,与会专家们进行交流沟通和评审,陈峰律师作为受邀参加的律师代表进行了发言。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余承志律师受邀参加新能源和制造业法律论坛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支持常州市充分发挥在新能源领域的基础优势,打造“新能源之都”城市名片,离不开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营商环境以及高质量法律服务保障提供有力支撑。
WELEGAL法盟坚守“助法商人成为企业核心贡献者”的使命,汇聚新能源和制造业领域的“声音”,将于2024年6月1日在中国·常州举办“新能源和制造业法律论坛”,围绕公司治理与企业合规、ESG投资与可持续发展、投资创新与科技发展等前沿观察,解读行业政策、跨境投融资、争议解决等最新热点开展主题分享、圆桌研讨、行业互动等,届时将邀请来自国央企、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法务总监及企业代表、头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以及知名学者等近200多名行业精英齐聚一堂,共商新能源发展大计,为制造业新发展出谋划策。
大成律师事务所常年法律顾问合作单位安利股份亮相巴黎奥运会
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甄思宇律师团队为安徽安利股份有限公司(“安利股份”)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安利股份(300218.SZ)是全球聚氨酯复合材料行业领军企业,被评为“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全国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企业”“中国轻工业两化融合先进单位”,工业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一流。2019年,安利股份成为迪卡侬战略供应商,是迪卡侬在中国唯一一家体育装备材料的一级PU合成革供应商。目前,公司材料广泛应用于迪卡侬体育用品。本次巴黎奥运会上,迪卡侬为志愿者提供定制全套生态设计服饰,通过采用与巴黎歌剧院相呼应的颜色和图案等设计元素,将法国的艺术美学与奥运会精神完美结合。迪卡侬为奥运志愿者提供的腰包材料来自安利股份。安利股份与耐克、阿迪达斯、彪马、ASICS、UA、哥伦比亚、斐乐、美津浓、ECCO、安踏、特步、李宁、361°等众多国内外体育用品品牌,建立了友好的合作关系。
安利股份是本所常年法律顾问合作单位,由甄思宇律师团队提供法律服务,本所将会继续发挥法律专业优势,秉承勤勉、尽职、高效的服务态度,在企业防风险、解纠纷、促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大成上海荣誉获聘上海市奉贤区“全球投资合作伙伴”、大成上海律师荣誉获聘奉贤区“亲商大使”
4月9日下午,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以“潮涌浦江 贤动全球”为主题的“外资企业进奉贤”制造业专场投资促进活动启幕,向全球外资企业发出邀约,区委书记袁泉、市商务委副主任诸旖,区委副书记、区长王益群,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培荣、区政协主席陈勇章等领导共同启动“潮涌浦江 贤动全球”外资精准对接系列活动。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荣誉获聘奉贤区“全球投资合作伙伴“、合伙人詹锐律师获聘“奉贤区亲商大使”,将进一步加强大成律师事务所与奉贤区深度链接,为奉贤区的法治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赋能中国企业高质量出海:投资越南”第一场和第二场研讨会
2024年7月2日(周二)与7月5日(周五)下午15:00-18:00,“赋能中国企业高质量出海:投资越南”第一场和第二场研讨会分别在大成北京总所和大成上海办公室成功举办。随着越南经济的快速增长与一系列开放政策的实施,河内、胡志明市等经济中心以及制造业、科技、可再生能源等新兴领域正成为国际投资者的热门选择。通过此次活动,中国企业将更全面地了解越南市场,为高质量出海做好充分准备,实现海外业务的快速发展与拓展。未来,大成也将继续致力于为中国企业出海提供更加全面、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通过不断深化与越南及全球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合作与交流,大成将助力更多中国企业把握海外发展机遇,实现海外业务的快速发展与拓展,共同开创国际合作与发展的新篇章。
“走进佛山先进制造业金融集聚区”交流会在大成佛山会议室举办
2024年6月20日上午,“走进佛山先进制造业金融集聚区”交流会在大成佛山会议室圆满举办。顺德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梁慧敏、顺德区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林小波、乐从镇副镇长许赟晖、顺德金融业联合促进会秘书长陈伊芬、顺德区跨境电子商务商会会长谭林胜、北京大成(佛山)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律师刘晓晖,顺德区内8家金融机构代表,以及相关政府部门领导和相关企业负责人等40余人参与本次会议。
大成律师助力奥的斯产业链企业合规管理,拓展合规文化
2024年8月20日,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民、律师马玉蝶作为合规律师,共同参与了世界电梯行业开创者、全球领先的电梯制造商之一奥的斯对其产业链企业进行的现场合规审计。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民、律师马玉蝶、律师助理王薇组成的合规团队为奥的斯产业链企业提供合规管理服务,从前期的合规调研、合规评估到构建合规管理体系,再到合规培训、合规考核、合规监管,大成律师助力奥的斯产业链企业合规管理、防范风险,顺利通过奥的斯合规审计,为期一年的合规项目取得圆满成功。此次合规项目是大成与奥的斯的又一次合作,大成律师助力奥的斯向合作企业拓展自身合规文化,助力奥的斯合作企业合规管理,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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