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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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法律研究系列之三——巴西的担保制度简述

发布日期:2024-11-18

作者: 吴静静、田千里


巴西的担保制度(garantias)在该国的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保护债权人利益、促进金融交易和经济发展的关键手段。本文将初步介绍巴西担保制度的主要类型、法律框架以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

 

担保的主要类型

 

在巴西,担保可以分为人保(garantias pessoais)和物保(garantias reais)两大类。

 

(一)人保(Garantias Pessoais)

 

人保是指第三方为债务人提供的保证,确保债务人履行其义务,其主要形式包括以下几类。

 

1.保证(Fiança)


 

在保证合同中,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承担清偿责任。根据《巴西民法典》第818条至第839条的规定,保证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并明确保证的范围和条件。且保证合同具有从属性,不能对无效之债进行担保。


 

2. 保函(Aval)
 

 

主要用于票据等金融工具,由第三方在票据上签名,保证票据到期时的支付。

 

(二)物保(Garantias Reais)
 

 

物保是指以特定的财产作为担保,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主要形式包括:

 

1.抵押(Hipoteca)


 

主要适用于不动产(如土地和建筑物)及其他财产,债务人或第三方将不动产作为担保物,以确保债务的履行。根据《巴西民法典》第1473条至1505条的规定,抵押权必须在不动产登记处登记,才能对抗第三人。铁路、船舶和飞行器可以作为抵押标的,其中船舶和飞行器的抵押由特别法的规定调整。

 

(1)铁路抵押:根据《巴西民法典》第1502条至1505条的规定,对铁路的抵押应在相应线路的起点站所在市进行登记。

 

(2)船舶抵押:根据《巴西海事法》第12条第一款的规定,船舶抵押必须通过书面合同在海事法院(Tribunal Marítimo)登记,未经登记的抵押对第三方不具有约束力。对巴西船舶的物权及其他负担的登记必须在海事法院进行,在未登记之前,负担仅在当事人之间有效,登记的效力可追溯至权利预登记之日。


 

(3)飞行器抵押:根据《巴西航空法》第138条至146条的规定,飞机的抵押合同必须在巴西航空登记处(RAB - Registro Aeronáutico Brasileiro)进行登记,这一登记是抵押权生效的前提条件,没有登记的抵押权对第三方无效。关于飞行器抵押,相关文章都明确提到飞行器抵押必须登记。“RAB(巴西航空登记处)负责登记受巴西法律管辖的飞行器的产权证书,并登记所有与在巴西注册的飞行器相关的协议、事件、行为和留置权。因此,任何和所有设立、确认、转让、修改或消灭飞行器权利的协议、文件和契约,只要受巴西法律管辖,都必须在RAB登记。”[1]“要在巴西对飞行器的担保权益进行完善,如果在国外签署,则需要公证和加签,然后翻译成葡萄牙语。一旦翻译完成,飞行器的担保文件必须在RAB(巴西航空登记处)登记处进行登记。”[2]

 

2.质押(Penhor)

 

债务人或为其利益的第三人将可转让的动产实际地移转占有,以向债权人或其代理人提供担保的,设立质押。根据《巴西民法典》第1431条至1472条的规定,质押适用于动产(如车辆、设备、存货)和权利(如股票、债券)。质押需要转移担保物的占有或进行权利的登记(如车辆)。

 

车辆质押:根据《巴西民法典》第1461条至1466条的规定,可以将用于任何类型的运输或驾驶的车辆作为质押物。车辆在质押前一定要事先投保盗窃、损害险和第三人引起的灭失和损害险。关于该质押的登记,需在债务人的住所地的权属和文件登记处进行登记,并在所有权证书上附注后,以公文书或者私文书的方式设立质押。约定的车辆质押的最长期限不能超过2年,超过的可以延期2年。

 

3.典质(Anticrese)

 

债务人或为了他之利益的第三人,可将不动产交付给债权人,让他享有收取其孳息和收益的权利,以此抵债。根据《巴西民法典》第1506条至1510条的规定,当典质以不动产为客体时,此等不动产可由债务人抵押给典质权人或第三人,被抵押的不动产同样也可用来进行典质。不动产典质和不动产抵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区别:(1)占有:在抵押中,债务人保留财产的占有权。在典质中,债权人取得占有权。(2)收入和收益:在抵押中,财产的收入归债务人所有。在典质中,债权人利用收入来偿还债务。(3)目的:两者都是担保方式,但抵押主要通过财产的价值来保证贷款的偿还,而典质涉及债权人利用财产的收入来减少债务。

 

法律框架

 

巴西的担保法律主要由以下法律文件构成:

 

1.《巴西民法典》(Código Civil Brasileiro) 

 

《巴西民法典》是巴西担保法律的基础,详细规定了各种担保形式的设立、效力和履行条件。关于担保的主要条款包括第818条至第839条(人保)和第1419条至第1505条(物保)。

 

2.《企业破产与复苏法》(Lei de Falências e Recuperação Judicial)

 

该法律规定了企业在破产或复苏程序中担保债权人的优先权和相关程序,确保在企业财务困境中,担保债权人的利益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3.《不动产登记法》(Lei de Registros Públicos) 

 

规定了不动产抵押权的登记程序和要求,确保抵押权的公开性和对抗性。

 

4.《金融担保法》(Lei das Garantias Financeiras)

 

专门针对金融市场的担保交易,规定了金融资产的质押的设立和执行规则。

 

实践中的应用

 

在巴西,担保在金融、商业和个人借贷等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以下是几个典型的应用场景:

 

1.银行贷款 

 

银行在发放贷款时通常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以降低信用风险。抵押和质押是常见的担保形式。例如,购房贷款通常要求借款人以购房作为抵押,贷款人则获得不动产抵押权。

 

2.公司融资 

 

企业在进行大额融资或发行债券时,往往需要提供资产作为担保,以提高融资的成功率和降低融资成本。抵押和质押是常用的担保形式。例如,一家公司可以将其存货或设备进行质押,作为银行贷款的担保。

 

3.商业交易 

 

在商业交易中,供应商或服务提供商可能要求客户提供担保,以确保付款的及时性和可靠性。常见的担保形式包括保函和保证。

 

4. 司法程序 

 

在司法程序中,法官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以确保在判决执行过程中债务人的财产不被转移或隐藏。

 

结论

 

巴西的担保制度在法律上具有明确的规定和保护机制,确保债权人在各类交易中的利益。通过设立合理的担保,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信用关系得到加强,有助于促进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然而,担保的设立和执行也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对于希望在巴西进行投资或商业活动的企业和个人,了解和遵守巴西的担保法律是必不可少的。

 

参考文献

 

《巴西民法典》(Código Civil Brasileiro)

《企业破产与复苏法》(Lei de Falências e Recuperação Judicial)

《不动产登记法》(Lei de Registros Públicos)

《金融担保法》(Lei das Garantias Financeiras)

《巴西海事法》(Lei de Navegação)

《巴西航空法》(Código Brasileiro de Aeronáut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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