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2023-08-14
作者:
作为指导国内温室气体减排量开发及交易相关工作的重要规范文件,沉寂许久《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终于面世并广泛征求意见,相信不久便会正式发布。从本次公开的征求意见稿来看,在框架结构体例的设计与内容编排上,《管理办法》相比之前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既有内容传承,也有革故鼎新。本次征求意见稿的正式公布,也预示着我们翘首期盼的全国统一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正式开市已经箭在弦上。
总体而言,《管理办法》条文总计46条,通过“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登记”、“减排量核查与登记”、“减排量交易”、“审定与核查管理”相关章节的规定,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交易管理体制和程序进行全面梳理,同时,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章节则明晰相关要素主体的管理职责及具体行为法律后果。
从结构体例上看,《管理办法》相比《暂行办法》更加丰富全面且结构分明。根据从开发到交易的逻辑进行梳理,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所涉流程环节分章建制进行规范。其中,法律责任篇不仅属于新设章节,更通过财产罚、行为罚对不同主体进行差异化安排,以保障《管理办法》所涉权利义务得以生效。
从内容上看,《管理办法》继承了《暂行办法》部分内容,同时,结合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市场的实践经验和国际碳市场最新进展进行条文内容的更新。其中,值得关注的是关于温室气体减排量开发自项目登记到减排量登记的分步管理流程、方法学管理及更新的提级、审定与核证机构的确定由备案向行政审批的转变、对接国际碳市场的初步考虑等,均彰显出国家主管部门对国内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相关工作运筹帷幄、未雨绸缪的管理目标。
就【交易市场基础设施管理而言】,类似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双城模式”,根据《管理办法》,国家主管部门组织建立统一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机构(以下简称“注册登记机构”)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以下简称“交易机构”),根据此前公开的工作进展来看,具体而言则分别由北京绿色交易所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与国际合作中心负责管理交易系统和注册登记系统。
就【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开发流程及管理】而言,审定与核查机构仍然承担着重要的审查工作,即对项目业主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与确认。虽然不同于《暂行办法》关于自愿减排项目备案和减排量登记的表述,但温室气体减排量开发的基本工作流程未变,只是通过更加细致的梳理并配合对应材料的提交,使得此项工作更加有章可循。我们梳理了《管理办法》的内容,具体工作流程如下图:

就【方法学】而言,将原先“自下而上”的方法学申报并经审定确认方式,改为由国家生态环境部统一组织制定并及时更新。此次调整,主管部门对方法学管理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众所周知,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开发及交易,首要工作就是如何科学、准确的将符合要求的项目类型产生的减排量进行量化。因此,作为减排量开发的具体方法论,主管部门为保障项目方法学的规范和严谨,通过统一管理及动态更新的方式推陈出新。
就【审定与核查机构】而言,由国家主管部门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采用行政审批的方式,严格管理。审定与核查工作,贯穿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开发的项目登记与减排量登记,通过第三方机构专业服务,提升减排量开发工作质效。但是,不同于此前固定数量审定机构的管理方式,此次通过准入制度以及增加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的治理方式,进一步提升对审定与核查机构的工作要求。
就【跨境交易】而言,本次《管理办法》专设一条关于温室气体减排量跨境交易的规定,虽然内容比较原则,却是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机制的预告和反馈。根据《巴黎协定》第六条规定,缔约国可以使用国际转让的减缓成果来实现本国的国家自主贡献,为我国温室气体核证自愿减排量的国际市场提供空间。相信随着国际社会关于《巴黎协定》有关合作机制的推进与深入,《管理办法》关于跨境交易条款会不断丰富和明朗。
总而言之,本次《管理办法》既有大刀阔斧的改革,也有审时度势的安排。我们期待《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后,全国统一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亦能随即鸣锣开市。同时,鉴于我们撰写本文时,《管理办法》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我们亦整理了一些修改意见,供大家参考。






本文系大成上海“立法与公共政策咨询评估”研究组集体研究成果,由徐艳,刘安主笔整理成文,文责由主笔承担。
作者介绍
“立法与公共政策咨询评估”研究组
研究组在大成上海办公室党委、管理层的领导下于2021年成立,由大成上海办公室具备经济、产业、科技、政策分析等复合专业背景,博士后等研究资历的中青年律师骨干所组成。截止目前已经:分别受上海市政府部门、立法机关、某地方重要金融基础设施、长三角某地方国有金控集团、某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聘请,担任其专项立法顾问;就《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等取得立法建议修订成功案例;正在承办《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等地方法规、政府规章修订、立法后评估等工作。
对《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稿)》《金融稳定法(征求意见稿)》等立法焦点项目向相关部门提交了系统修订建议并撰写发表相关系列性研究文章,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