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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律师与变革管理系列文章(六):中国雇佣法实践中的“鬼故事”——ER事件是如何演变为PR事故的

发布日期:2024-11-25

作者: 罗欣 江苗 苗雨荔 张茜 李瑜


以下内容转载自:威科先行劳动法库,作者罗欣、江苗、苗雨荔、张茜、李瑜

 

具体个案引起公共关系与舆情事故,冲击品牌,乃至公司估值(或股价),其影响远超案件本身,在员工关系实务中已不鲜见。一旦发生,便是再大力度的追责,恐亦难以消弥最高管理层的“芥蒂”,后续在组织文化中的影响更是深远(例如导致管理层对于承办部门的信心丧失,亦进一步导致承办部门顾虑“多做多错”,连带在将来正常案件中“躺平”)。

 

从早些年《网易裁员,让保安把身患绝症的我赶出公司,我在网易亲身经历的噩梦》,到神州优车“工位宣读裁员”事件,到2023年2月份某女子“视频记录人生第一次被裁员”,再到2023年年底“北京女高管违法解除视频”事件,此类事件年年翻红网络,除自媒体“推波助澜”外,具体经办人员的“不信邪”怕是“罪魁祸首”。

 

部分HR人员见惯“世情”,熟走“夜路”,自以为“尽人事”,故不信有“孤注一掷”,乃至“以命相搏”,若有“多虑”之人提及,全当做“唬人”的“鬼故事”,“不事鬼神”,不存敬畏。但,这份自负,乃至“执念”,最终在突然遭遇“非常事件”时,除换来张惶无措和进退失据外,并无实益。

 

当然,亦可能有人质疑笔者,若尽如上述言论,则用人单位有何出路?若唯有“搞人”能争得好处,纵容此势,不是鼓励生出更多“搞人”?

 

“投降主义”当然从来不是笔者的“心头好”,不仅有勇,有谋才是问题正解。《孙子兵法·谋攻篇》有云,“上兵伐谋,其次伐兵”,强调的是策略制胜,这其中必然包括“自省”及“察敌”,其后才是“兵戎相见”,以致“战之必胜”。在相当程度上,“不省”和“不查”就是自以为是,“不信邪”!

 

从“自省”的角度,对于本地劳动法环境应该有客观预判,不宜有莫名认为现有的经济情况就理所当然“偏保企业”。依据笔者的承办经验,几乎所有的“单方”解除安排,用人单位都容易存在“差一口气”的情况,这不是专业问题,而是机制问题,是劳动法制度设计对于用人单位解雇权的制约而天然造成。首先得承认欠缺在哪里,然后才有改进空间。不接受或不相信不过是扭曲现实而已,自娱自乐,自欺欺人,最终亦难免遭遇事实反噬。当然,在相当数量的个案当中亦有如下情况,尽管自省了案件的不足,但总是存在“侥幸”心理,觉得“我们的案子会不一样”,却不敢检视凭什么不一样。这实际上就是在“赌”,赌的是概率,但忘了赔率。

 

从“察敌”的角度,员工的博弈策略往往是相对透明的,不管是预谋(即“不战而屈人之兵”),抑或“临时起意”(即基于义愤或惯常偏激性格),其拟采取的媒体或“曝光”策略,从来都是有“苗头”的,需要就此提前识别与感知。“察敌”的目的从来不是为了“祈祷”对方不会采用这些措施,恰恰相反,如果评估结果是对方有采取此类措施的可能性,就应该假设这些状况已经发生了,对应的PR预案,就应该以此为前提安排好。“察敌”是PR策略之始,不然几乎此类ER案件都会卡在“what if”之类的问题上,进退失据。

 

最后,笔者希望提醒的是,对于ER事务中来自于员工的录音录像行为,在现在的技术条件下,几乎就是防不胜防的,相关经办人员不应寄希望于相关沟通过程是“秘而不宣”,由此来保护自己;相反,其应该假设,本次沟通是能够被“还原”的,并以此为前提关注和规范自己的言行,也许反而有奇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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