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资本市场行业公益大讲堂之证券犯罪司法规制新格局与实务前沿交流会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2026-10-12
2026年10月9日,大成资本市场行业公益大讲堂(第二期)之“证券犯罪司法规制新格局与实务前沿”交流会在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本次活动由大成资本市场行业委员会、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大成上海分所资本市场行业组联合主办,大成刑事专委会证券犯罪研究中心承办。聚焦2026年7月“两高”联合发布内幕交易司法解释修改决定(法释〔2026〕13号),本次交流会由内幕交易实务交流扩展至证券犯罪全领域,邀请权威学者与资深律师,从刑事立法、司法裁判、合规建设与辩护实践等核心议题展开深度研讨,旨在梳理证券犯罪规制的整体走向,回应市场主体的合规关切。
大成中国区董事局副主席、大成上海主任陈俊律师致开幕词。他表示,在新《证券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规则联动下,证券犯罪普遍呈现出入罪标准细化、行刑衔接强化、立体化追责加速的态势,刑事合规已成为市场主体行稳致远的必修课。他指出,证券刑事司法正从事后追责转向事前合规、事中防控、事后辩护的全周期治理,期待本次交流会着眼大势、回应关切、探索前沿,助力市场主体把握司法规制新格局。

大成中国区董事局副主席、大成上海主任 陈俊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汪明亮以“‘零容忍’政策背景下证券犯罪司法适用若干重大问题”为题开展主题分享。汪教授指出,证券犯罪刑事政策已从长期宽和转向“零容忍”。在该政策导向下,证券犯罪刑法适用更具确定性、惩戒力度显著从严、财产刑适用力度持续加大,司法层面也更加重视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他进一步强调,“零容忍”政策并非简单等同于“从重从快”的严厉惩处。在该政策框架下,证券犯罪的司法适用必须严守刑法基本原则,恪守宽严相济的基本刑事政策,统筹兼顾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的司法理念,杜绝片面从严、机械司法。针对证券犯罪刑行衔接问题,汪教授倡导证券犯罪违法性判断的相对从属性观点,即没有违反证券法等行政法规的行为,不可能构成证券犯罪;构成证券行政违法的行为,并不必然构成证券犯罪。针对操纵证券市场罪兜底条款及证券型非法经营罪的认定,他主张做同质性解释并整体判断法益侵害程度。最后,他建议证券犯罪辩护应精准选择策略,重视专家意见的作用。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汪明亮
大成资本市场行委会牵头人、大成上海资本市场行业组负责人马宏伟律师以“上市公司衍生操纵证券市场风控实务”为题作主题分享。他指出,操纵证券市场与内幕交易、违规信披在并购重组中往往相伴而生,上市公司面临的衍生操纵风险日益突出。他强调,市值管理不等于股价管理,合规市值管理须坚守主体适格、账户实名、披露充分三条原则,严守不操纵市场、不搞内幕交易、不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三条红线,并建议上市公司对盘方保持警惕、强化信息合规与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尤其要提升实控人的合规意识。

大成资本市场行委会牵头人、
大成上海资本市场行业组负责人 马宏伟
大成上海合伙人祝天剑律师围绕“新司法解释下内幕交易罪的司法认定”作主题分享。他厘清了内幕信息与未公开信息的核心区别,并系统梳理了新司法解释四大修改要点:1)知情人员范围与修订后的《证券法》进行了衔接;2)内幕交易罪中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对应数额相对此前的司法解释大幅提高;对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其对应的入罪数额相对于其他人员而言却减半,体现了对关键主体从严。由此也产生了一个问题:内幕知情人因数额减半入罪时,其共犯是否一体适用减半?仍值得研究;3)相关事件的初步意向形成之时,可以认定为内幕信息的形成时间,不必等到相关事件完全落实、确认之时;4)出罪事由中,要求办案人员穿透式审查减持计划、增购计划的真实性、合理性,打击利用收购、减持等合法名义实施的内幕交易行为。

大成上海合伙人 祝天剑
大成上海合伙人马乃东律师以“家族律师视角下大佬们的证券刑事法律风险”为题作主题分享。他从家族律师的独特视角出发,结合两起上市公司实控人证券犯罪案件,揭示了高净值人群在证券刑事领域的风险画像。他指出,地产与传统制造行业上市公司实控人是证券刑事犯罪的高发人群,而具有国际化视野、更加注重合规经营的科技与先进制造行业企业家证券犯罪风险则显著降低,其法律风险则更多聚焦于跨境民商事纠纷。他同时分享了家族律师在资产盘查、证据固定及跨境谈判中的实务经验,为证券刑事风险防控提供了差异化视角。

大成上海合伙人 马乃东
主题分享结束后,与会嘉宾围绕“证券犯罪新规下的刑事辩护实务”展开圆桌讨论。圆桌由大成上海资本市场行业组副秘书长应仕海律师主持,大成上海合伙人杨俊、大成上海合伙人荆亚斌、大成深圳合伙人(待备案)李茂阳、大成青岛合伙人(待备案)李升成共同参与研讨。与会嘉宾围绕内幕交易新规下敏感期起点前移对辩护空间的影响、阻却事由收紧后的辩护重心调整、下游污点证人言词证据的审查质证、非法经营证券期货犯罪中行政认定函的证据属性与质证路径等核心议题展开深入交流,并从证据标准、时间效力、主体资格、共犯认定等多个维度分享了实务经验与辩护思路,为证券犯罪新规背景下的刑事辩护提供了多维度的参考。

圆桌讨论(从左至右:应仕海、杨俊、
荆亚斌、李茂阳、李升成)
本次研讨会主持人为大成上海合伙人、大成刑事专委会证券犯罪研究中心负责人朱海斌律师。

大成上海合伙人、
大成刑事专委会证券犯罪研究中心负责人 朱海斌
面向未来,大成资本市场行业委员会、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大成上海分所资本市场行业组将持续关注证券犯罪领域的前沿动态与司法趋势,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搭建高质量的行业交流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具前瞻性与实操性的刑事合规与辩护支持,助力构建宽严相济的证券犯罪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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