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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律师助力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福建永泰闽投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控股权

发布日期:2026-08-03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范兴成律师、林晨律师、俞雯律师为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63.SH)收购福建永泰闽投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控股权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本项目已于2026年4月顺利完成股权交割。

 

本次交易系中闽能源落实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布局新型储能业务的重要资本运作。大成凭借在能源与基础设施、资本市场及并购重组领域的深厚积淀,为客户提供了高效、稳健的专业支持。

 

一、交易概况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福建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长期专注于陆上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是福建省新能源产业的重要平台。

 

抽水蓄能是目前技术最成熟、经济性最优、最具大规模开发条件的大规模储能方式,在新型电力系统中承担调峰、填谷、调频、调相、紧急事故备用和黑启动等关键功能,是服务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重要支撑。

 

标的公司投资建设的永泰抽水蓄能电站,是福建省“十三五”能源规划重点项目、福建省属企业自主建设运营的首个抽水蓄能电站,也是福州市首个“超级充电宝”。电站总投资约 67.3 亿元,总装机容量 120 万千瓦(安装 4 台单机容量 30 万千瓦的可逆式机组),于 2023 年 3 月实现全容量投产发电,设计年发电量约 12 亿千瓦时、年抽水耗电量约 16 亿千瓦时,每年可减少标准煤消耗约 20.79 万吨、碳减排约 42.2 万吨。

 

中闽能源以现金方式收购其控股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投资集团”)持有的标的公司 51% 股权,交易对价以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为定价依据,确定为 86,393.15 万元(约 8.64 亿元),较账面值溢价 30.34%。本次交易系福建投资集团履行其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将符合条件的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具体举措,有助于中闽能源完善清洁能源产业布局、培育储能业务板块,进一步提升资产规模与综合竞争力。

 

二、大成服务

 

大成律师团队接受中闽能源委托,由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范兴成律师、林晨律师、俞雯律师组建了跨办公室、多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为本次交易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三、项目意义

 

本项目的实施,既是中闽能源响应国家“双碳”战略、向“风、光、储”一体化综合能源运营商迈进的关键一步,也是国有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兑现同业竞争承诺的生动实践。大成律师团队很荣幸能够深度参与这一兼具经济效益与社会价值的绿色能源项目,以专业力量护航福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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