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律师受邀在Asia Business Law Journal上发表AI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25-05-07
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合伙人戴健民律师和北京办公室合伙人邓志松律师,在2025年年初接受全球知名法律杂志Asia Business Law Journal邀请,就中国的人工智能监管问题撰写全英文文章“Shape of China’s AI regulations and prospects”.
本次发表的文章以热度席卷全球的DeepSeek为切入口,深度解析了中国的人工智能监管,重点分析了其立法框架、合规要求、执法实践以及未来展望。
自2017年国务院发布《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以来,中国通过“三步走”的立法路线图,逐步构建了多层次的AI监管框架,中国的AI监管框架涵盖了数据合规、网络安全、伦理审查和算法合规等方面。
在合规要求方面,《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GAI办法)对生成式AI服务提供商提出了明确的合规要求,包括算法备案和安全评估、内容标识、科技伦理审查、数据合规等方面的合规义务。
中国AI领域的执法实践则主要集中在司法案件和行政处罚。司法实践涉及人格权(如AI换脸侵权)和知识产权(如AI生成绘画作品版权)的案例逐渐增多。行政监管主要围绕企业资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展开,尚未出现涉及数据安全或网络安全的处罚案例。
可见,中国AI技术的快速发展(如DeepSeek的架构优化)和立法工作正在稳步推进,未来可能出台《人工智能法》(基本法)。中国正在通过“立法先行、伦理引导、分类治理”的方式,探索技术与安全的平衡,有望为全球AI治理提供“中国模式”。
如需进一步了解中国人工智能监管框架与实践,可通过Asia Business Law Journal平台查阅全文[1],或联系戴健民律师(jianmin.dai@dentons.cn)、邓志松律师(zhisong.deng@dentons.cn)获取pdf版本。
Asia Business Law Journal是亚洲顶级法律期刊之一,内容涵盖亚洲各主要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和监管环境的深入报道与分析,帮助读者理解新兴法律挑战并采取最佳的风险管理和合规工作,是法律从业者学习掌握前沿法律观点的的核心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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