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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上海分所律师助力华创证券成功发行公募资产证券化项目——“力帆租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发布日期:2018-01-03


  近日,大成上海分所高级合伙人周天林律师团队在公募资产证券化领域再创佳绩。受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与力帆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租赁”)共同委托,本所周天林律师团队作为“力帆租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为本次专项计划的设立发行提供法律服务。2016年1月8日,本次专项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正式发行,并在上交所固定收益平台交易流通。

  力帆租赁注册资本5亿元,是力帆股份旗下金融服务板块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专项计划是力帆租赁首单租赁资产证券化项目,也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实行资产证券化备案制以来四川省地区融资租赁企业为数不多的租赁资产ABS项目。

  本次专项计划发行规模2.47亿元,期限三年,分为优先A级资产支持证券和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两档,同时发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本专项计划由华创证券担任计划管理人、推广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监管银行,力帆租赁作为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和差额支付承诺人。在本专项计划的增信安排上,专项计划除设置了优先级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结构化安排外,由原始权益人履行差额补足义务,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担保机构在担保启动事件发生后履行担保义务。

  本所周天林律师团队为本次专项计划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本所高级合伙人周天林律师及刘玲律师、徐川律师为主要负责律师,本所顾问石峰律师也全程参与了本次专项计划的法律服务。本所律师为本次专项计划提供交易结构设计和论证、法律尽职调查、法律咨询、交易文件起草与修改、出具法律意见书等一系列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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