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全球ESG法律与政策资讯 | 第四期
发布日期: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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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 大成ESG策析
二、 全球ESG法律及政策资讯
1.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法案文本正式公布
2.欧盟议会通过关于可持续碳循环的决议
3.欧盟通过《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草案》修订版
4.阿根廷YPF将因帕赛克河污染案件赔付3亿美金
5.亚洲开发银行启动亚太地区气候创新融资机制
6.世界可持续发展标准组织WSSO成立
三、 中国ESG新规
(一) 国家法规
1.生态环境部等:《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
2.国家发改委等11部委:《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3.自然资源部等:《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
4.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5.生态环境部等:《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6.国家能源局:《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二) 地方法规
1.北京市:《北京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2.湖南省:《湖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罚轻罚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
3.浙江省:《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
4.四川省:《四川省公共机构碳达峰实施方案》
一、 大成ESG策析
大成ESG法律研究系列:企业漂绿法律风险在全球范围内升级
二、 全球ESG法律及政策资讯
1.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法案文本正式公布 [1]
5月16日,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法案文本被正式发布在《欧盟官方公报》(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上,这标志着CBAM正式走完所有立法程序,成为欧盟法律。
根据CBAM,如果商品是根据欧盟碳定价规则生产的,欧盟进口商将购买与本应支付的碳价格相对应的碳证书。反之,一旦非欧盟生产商能够证明他们已经为第三国进口商品生产中使用的碳支付了价格,则欧盟进口商可以全额扣除相应的成本。因此,CBAM 将通过鼓励非欧盟国家的生产商将其生产过程绿色化来帮助降低碳泄漏的风险。
CBAM将于2023年10月1日正式启动、2026年正式实施。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在此期间,企业只需履行报告义务,即每年需提交进口产品隐含的碳排放数据,不需要为此缴纳费用。2026年1月1日起,企业不但要报告每年进口产品的碳排放数据,还要支付对应的碳排放费用。CBAM将从2026年至2034年逐步强化,推进速度将与欧盟碳交易市场中免费配额逐步取消的速度保持一致。
2.欧盟议会通过关于可持续碳循环的决议[2]
4月18日,欧洲议会通过了一项关于可持续碳循环的决议。可持续碳循环作为欧盟委员会的一项行动计划,旨在通过制定可持续发展解决方案,增加碳清除量。此项决议充分认可碳清除在限制和减缓气候变化方面的发展前景,但也同步指出,不能过于依赖碳清除量以实现欧盟2050年气候中和及2050年后净负排放的目标。另一方面,欧洲议会在提出碳清除对实现欧盟脱碳目标之作用的同时,也强调欧盟必须始终优先考虑快速和可预测的减排。
此项决议也强调农业和林业在欧盟碳清除中的重要作用,并呼吁欧盟建立一个追踪捕获碳的系统,区分从现场和从大气中捕获的碳。其实,在2021年12月,欧盟委员会已通过一项“可持续碳循环”的报告,提出扩大碳封存和碳清除的必要性,以及对工业部门从大气中清除碳和使用可持续非化石能源的要求。2022年12月,欧盟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碳清除认证框架的提案,旨在实现对碳清除量的量化、监测和核查。该提案详细列出了一系列标准,以确保碳清除量的质量和可比性,实现促进气候变化适应和循环经济,保护水和海洋资源以及生物多样性等可持续性目标。
3. 欧盟通过《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草案》修订版 [3]
4月25日,欧洲议会法律事务委员会投票通过了《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草案》 (以下简称《指令草案》)的修订版。与之前发布的版本相比,该修订版本做出以下修改:1)在金融服务方面,资产管理公司和机构投资者现在将受到强制性尽职调查义务的约束,但养老基金、另类投资基金、市场运营商和信用评级机构将不受约束。2)在约束主体范围方面,尽职调查要求将适用于:(i)员工超过250人,全球营业额超过4000万欧元的欧盟公司;(ii)员工超过500人,全球营业额超过1.5亿欧元的母公司;(iii)全球营业额超过1.5亿欧元的非欧盟公司,但其中至少有4000万欧元的营业额来自于欧盟范围内。《指令草案》不适用于中小企业。3)在气候过渡计划方面,员工超过1000人的公司董事应确保公司实施的过渡计划与《巴黎协定》目标相一致。
预计于2023年6月1日,欧洲议会将对该修订后的《指令草案》进行全体投票,并与理事会就该《指令草案》的最终版进行谈判。然而,鉴于商业协会对《指令草案》目前的措辞仍持批评态度,《指令草案》的具体条款内容很可能在全体会议表决之前再次予以修订。
4. 阿根廷YPF将因帕赛克河污染案件赔付3亿美金[4]
4月7日,阿根廷国有石油公司YPF [YPF:US]已同意向其现已破产的子公司Maxus Energy Corporation [MXS:US]的债权人支付近3亿美元,以解决一宗历史性的美国环境案件。此案与新泽西州帕赛克河的污染有关,Maxus于2005年因此被起诉。2018年,为清算Maxus债务而设立的清算信托起诉YPF和Repsol [REP:SN],后者在1999年至2012年间曾获得140亿美元收益。新的调解协议要求YPF和Repsol各自向Maxus清算信托支付2.875亿美元,但不需要承认过失。
Maxus对帕赛克河的污染案件已持续多年。帕赛克河被Maxus排放的各种有害物质污染,这些有害物质包括二恶英、多氯联苯和汞。对帕赛克河的污染影响了周边的野生动物和居民,清理帕赛克河污染的工作也费钱又费时。YPF、Repsol和Maxus清算信托本周达成的和解协议是解决此案的重要一步,尽管它不能完全补偿污染造成的损失。
5. 亚洲开发银行启动亚太地区气候创新融资机制[5]
5月2日,亚洲开发银行(Asian Development Bank,ADB)宣布启动亚太气候创新融资机制(Innovative Finance Facility for Climate in Asia and the Pacific,IF-CAP),旨在筹集资金用于支持亚太地区发展中国家聚焦气候的项目。IF-CAP将有助于ADB实现2019至2030年间配置1000亿美元用于气候变化的宏伟目标。
IF-CAP气候融资杠杆担保机制在多边开发银行中尚属首创。IF-CAP融资杠杆为“1:5”,即30亿美元的担保资金可以为亚太地区急需的气候项目创造高达150亿美元的新贷款。IF-CAP的担保机制可降低ADB资金风险敞口,使得ADB得以释放部分资金,加速为气变项目提供新资金。
IF-CAP的初始合作伙伴包括丹麦、日本、韩国、瑞典、英国和美国。ADB正与这些合作伙伴磋商机制运行细节,包括如何为相关项目提供赠款或为ADB部分主权贷款资产组合提供担保等。
6. 世界可持续发展标准组织WSSO成立[6]
5月11日, 诺贝尔可持续发展基金会宣布,在多个政府及国际组织支持下,该基金会将从2023年10月起以瑞士苏黎世为总部,主导设立世界可持续发展标准组织(WSSO)。
设立WSSO是为了加强而不是淡化现有公约和协定的原则和规定。WSSO在协调标准及结算体系之外的首要工作,是按照《巴黎协定》第六条的规定尽快建立全球碳市场机制。该组织旨在统一能源、碳汇、绿色金融、生态环境产业、节能环保、碳中和相关技术、ESG(环境、社会及治理)等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各类标准,支持碳市场等《巴黎协定》中约定项目的落实,并通过打通各国央行数字货币,加强碳支付结算体系等领域的全球范围协调力度。
WSSO将在瑞士苏黎世、中国北京及美国纽约建立研究中心及各专业委员会,并计划今后在全球各地分地区、分国别,成立区域标准认证中心,着力于协助及支持各国和各地区标准的融合与统一,消除可持续发展合作的地域、经济与技术障碍,加强跨区域协同。WSSO将由来自美国及欧盟的三名代表组成执委会管理日常工作,并采取总干事负责制。
三、 中国ESG新规
(一)国家法规
1.生态环境部等:《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
《方案》明确,加快建设国家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6个区域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和20个区域性特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其中,国家技术中心要围绕打造创新型危险废物生态环境风险防控科学研究、技术研发和管理技术支持平台,区域技术中心要围绕打造区域个性化科技创新平台和高水平政策研究智库进行建设,20个区域处置中心是针对环境风险大以及当前处理技术不成熟、处置成本高,单独依靠市场机制和地方现有能力难以处置的特殊类别危险废物而建设。
到2025年,通过国家技术中心、6个区域技术中心和20个区域处置中心建设,提升危险废物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利用处置技术研发能力以及管理决策技术支撑能力,为全国危险废物特别是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提供托底保障与引领示范。
2.国家发改委等11部委:《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指南》提出,围绕基础通用标准,以及碳减排、碳清除、碳市场等发展需求,基本建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到2025年,制修订不少于1000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重点行业和产品能耗能效标准指标稳步提升。实质性参与绿色低碳相关国际标准不少于30项,绿色低碳国际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
《指南》要求,重点制修订温室气体与应对气候变化管理相关术语及定义、碳排放数据分类与编码技术规范、碳排放信息采集方法及要求、碳信息披露等标准。同时明确,建立碳减排标准子体系,加快制修订火电、钢铁、建材、化工、有色、煤炭、采矿、轻工、机械、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
市场化机制标准子体系建设方面,《指南》要求,重点制修订绿色金融术语、金融机构碳核算、银行企业和个人碳账户管理、气候投融资和转型金融分类目录等基础通用标准,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碳金融衍生品交易等绿色金融产品服务标准。推动制修订绿色债券信用评级等绿色金融评价评估标准。完善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环境信息披露等标准。制修订碳排放配额分配、调整、清缴、抵消等标准规范。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实施规范。完善可再生能源消纳统计核算、监测、评估以及绿电交易等绿色能源消费标准。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碳资产管理等标准。
3. 自然资源部等:《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
《方案》以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和提升两个关键、科技和政策两个支撑为主线,研究提出了到2025年、2030年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方案》明确,“十四五”期间,基本摸清我国生态系统碳储量本底和增汇潜力,初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生态系统碳汇计量体系,加快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促进生态保护修复取得明显成效。《方案》提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包括四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巩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二是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三是建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加强科技支撑与国际合作。四是健全生态系统碳汇相关法规政策,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案》要求,从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试点示范、强化公众参与等方面加强组织实施,形成生态系统碳汇工作合力。
4.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新修订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在处罚种类、时限、权限、程序、执法方式等方面作出调整,确保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严格规范依法开展执法活动。《处罚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处罚办法》共八章92条,包括总则、实施主体与管辖、普通程序、简易程序、执行、结案和归档、监督、附则等内容。其中第三章“普通程序”又依据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按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查、告知和听证、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信息公开的顺序进行分节规定。
在具体内容上,修改完善处罚种类。新增了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一定时期内不得申请行政许可,责令限期拆除等处罚种类;修改完善调查取证的相关规定。细化自动监测数据的应用要求,突出标记规则的重要作用;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相关规定。完善了不予处罚的情形,增加了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规范和细化行政处罚的程序。新增应当组织听证的条件和听证的程序要求,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范围、审核内容以及审核意见;补充增加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的内容。在第三章“普通程序”中单独增加“信息公开”一节,对公开的主体、公开的内容、不予公开的情形、隐私保护、公开的期限、公开撤回等内容进行细化规定;修改相关时限和罚款数额。对立案时限、作出处罚决定的时限、适用简易程序的处罚金额、较大数额罚款等时限和数额作出了调整。
5.生态环境部等:《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规划》提出到2025年,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在面源污染防治、水生态恢复等方面取得突破,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要素系统治理、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
《规划》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概述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进展、存在问题和战略机遇,明确构建水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等具体要求。第二部分主要是明确长江、黄河等七大流域和三大片区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布局,通过重要水体落实落细保护要点。第三部分从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生态产品、巩固深化水环境治理、积极推动水生态保护、着力保障河湖基本生态用水、有效防范水环境风险等五个方面明确规划的重点任务。第四部分主要是从组织实施、法规标准、市场作用、科技支撑、监督管理、全民行动等六个方面明确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6.国家能源局:《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结构转型深入推进和质量效率稳步提高三个主要发展目标。其中,国家能源局已经连续两年坚持把“增强供应保障能力”放在主要目标的首位,但每年的具体表述略有差异。2022年的表述为“增强供应保障能力”,2023年则变为“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首要强调了“化石能源兜底保障基础”的作用。
《指导意见》再次提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指标,重点提出提高能源系统调节能力,新能源发展方面新增大力发展光热发电,积极推进核电水电项目建设,重点强调积极推动能源消费侧转型,突出加强国际方面清洁能源合作。
《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量化目标。2023年,全国能源生产总量达到47.5亿吨标准煤左右,能源自给率稳中有升。原油稳产增产,天然气较快上产,煤炭产能维持合理水平,电力充足供应,发电装机达到27.9亿千瓦左右,发电量达到9.36万亿千瓦时左右,“西电东送”输电能力达到3.1亿千瓦左右。2023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8.3%左右,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5.3%,风电、光伏装机要增加1.6亿千瓦左右。
(二) 地方法规
1. 北京市:《北京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将着力构建“风险预防、源头禁限、过程减排、末端治理”的新污染物治理体系,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切实保障首都生态环境安全。将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2023年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
《方案》主要目标中提出,到2025年,基本掌握北京市重点行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状况、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状况,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落实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一品一策”管控要求,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本市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风险。
2. 湖南省:《湖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罚轻罚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
告知承诺制度是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在施行“免罚清单(第一批)”的基础之上,结合执法实践需求,进一步细化免罚轻罚具体实施程序,通过规范设计统一办案流程、统一处罚文书、统一裁量标准来实现免罚轻罚办理流程清晰易懂,办理方式规范有序,为全国首创制定包含轻罚与免罚的告知承诺制度。
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应当或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行政处罚的案件可以适用告知承诺制度。当事人发生的违法行为符合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执法人员责令其及时改正,并向其送达免罚轻罚告知承诺书告知其适用依法免罚轻罚的条件,当事人自愿签订承诺书并按承诺规定的时间如实报送承诺事项的践诺情况,用签订承诺书这一形式教育、引导、督促当事人自觉守法,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依法免罚轻罚。
3.浙江省:《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
《办法》将排污权交易保证金机制、排污权租赁制度、排污权抵质押制度、新增排污权总量监管机制、排污权电子凭证等纳入其中,规定因排污权出让收入征收由财政部门划转至税务部门,并增加了税务部门的职责。因排污权抵质押绿色信贷工作由人行牵头推行,相应增加了人行部门的职责。
《办法》对初始排污权的核定和有偿使用做了进一步规范,将“已取得重点管理或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且有总量控制要求的现有排污单位、已完成排污许可登记且拥有排污权的现有排污单位”纳入初始排污权核定范围;初始排污权按照排污权核定技术规范及国家和地方减排要求从严核定;根据当地污染治理成本、生态环境资源稀缺程度、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每五年核定排污权使用费征收标准;排污单位对初始排污权按照排污权使用费征收标准缴款。
《办法》对排污权交易做了规范,明确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报告表管理类别且确需新增排污权指标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纳入监管和交易范围;排污权交易业务应通过省排污权交易系统办理;政府储备排污权出让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交易,五年有效期;依法有偿取得排污权并安装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排污单位,其富余排污权可以依法有偿转让或者申请政府回购。
4. 四川省:《四川省公共机构碳达峰实施方案》
《方案》对全省公共机构从加快能源利用绿色低碳转型、开展节能降碳提质增效行动、提升建筑绿色低碳运行水平、推进资源节约助力减污降碳、推广应用绿色低碳技术产品、开展绿色低碳示范创建、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提升低碳管理能力等8个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
《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80万吨标准煤以内,比2020年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4%,全省公共机构有效有序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力争2030年前全省公共机构碳排放总量实现达峰。2022年起,全省新增和更新公务用车原则上使用新能源汽车(特殊地区、特殊用途除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按不低于总停车位20%的比例配建充(换)电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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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REGULATION (EU) 2023/956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10 May 2023 establishing a 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uriserv:OJ.L_.2023.130.01.0052.01.ENG&toc=OJ:L:2023:130:TOC
[2] “EU lawmakers warn against relying too heavily on carbon removals to hit climate goals”, https://www.esgtoday.com/eu-lawmakers-warn-against-relying-too-heavily-on-carbon-removals-to-hit-climate-goals/
[3] “Human rights and the environment European parliament legal affairs committee approves draft 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due diligence directive”, https://www.eyeonesg.com/2023/04/human-rights-and-the-environment-european-parliament-legal-affairs-committee-approves-draft-corporate-sustainability-due-diligence-directive/
[4] “Argentina’s YPF reaches $300 million deal related to U.S. environmental case ”, https://www.reuters.com/business/sustainable-business/argentinas-ypf-reaches-300-mln-deal-related-us-environmental-case-2023-04-07/
[5] ADB Announces IF-CAP, New Program to Accelerate Billions in Climate Change Financing. May 2, 2023. https://www.adb.org/news/adb-announces-if-cap-new-program-accelerate-billions-climate-change-financing
[6]The Nobel Sustainability Trust (NST) will inaugurate the World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Organization, https://www.nobelsustainability.org/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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