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详解(一)相关规则新旧比对
发布日期:2025-02-26
作者: 王栋
2025年2月18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国资发产权规[2025]17号,以下简称“《新操作规则》”),对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的操作规则进行规范。《新操作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9〕120号,以下简称“120号文”)同时废止。《新操作规则》与120号文间隔近15年,在此期间,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交易行为呈多样化发展,监管亦日趋规范、严格。2016年发布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32号令”)首次在部门规章层面将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进行明确定义并分类监管,内容系统、全面,其与后续2022年发布的《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规〔2022〕39号,以下简称“39号文”)是目前开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活动的重要制度依据。《新操作规则》在120号文的基础上,根据32号令的相关规定对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的操作细则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同时也对32号令及39号文的部分内容进行了细化或调整。
本文旨在《新操作规则》和120号文、32号令及39号文进行对比解读,以供参考。后续,笔者将分别对于《新操作规则》内所规定的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增资、资产交易行为进行专章解读,并最终形成《新操作规则》系列共四篇文章,帮助大家掌握新规。
(注:红色字体表示新增或修改的内容;蓝色字体表示删改内容;绿色高亮表示对32号令、39号文细化或调整的内容;黄色高亮表示参照《新操作规则》相关条款的内容)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的本次修订与发布是我国国有资产交易监管体系发展历程中的一个重要节点,是历经多年实践探索后的一次重要升级。《新操作规则》在现有制度框架的基础上,深度融合32号令、39号文等政策文件的核心要义,精准回应多项国有资产交易市场实践中的难点与争议,全面优化与补充了交易全流程,体现出“与时俱进、问题导向、规范细化”的特点。本次《操作规则》的修改在交易流程多个关键环节进行了细化,提升规则的可操作性与指导性;明确了产权交易机构多项职责,强化交易合规性;在风险防控方面则构建起了坚实防线,维护国有资产不流失。《操作规则》的推出积极响应了国有资产监管改革方向,助力构建全国统一要素市场,统一交易规则、细化操作标准、强化信息披露,为市场主体提供明确预期,降低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未来,各级国资监管机构、产权交易机构及国有企业需加快构建配套制度,加强《新操作规则》解读与实操培训,切实将政策优势转化为实际效能,推动国有资产规范流转与价值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