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上海律师受邀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题培训
发布日期:2026-11-05
2026年10月27日上午,黄浦区教育局未保中心面向全学段学校分管领导、德育教导及未保教师,组织开展“校园管理有边界:未成年人保护与家校沟通协作”专项培训。大成上海合伙人张笑声律师受邀作《校园管理有边界:未成年人保护与家校争议应对》专题讲座。
围绕学生信息如何规范管理、监控查阅如何平衡各方权益、家长投诉如何调查与回应等常见问题,张律师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校园工作场景,梳理学校履行保护职责的边界与办理要求。

规范信息管理 明确日常履职边界
学生影像、健康状况、心理辅导及家庭情况等信息,贯穿学校日常教育管理。张律师结合《个人信息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解读信息采集、保管和使用中的义务,强调学校应围绕具体管理目的,判断处理依据与必要范围,依法履行告知和安全保护义务。
校内使用、向校外提供与公开发布,需要分别审查。学校应根据具体用途限定接触人员和传播范围,对敏感信息采取更严格的保护措施,并将要求落实到岗位权限、保存期限及服务商管理中。
规范监控查阅 兼顾知情需要与隐私保护
针对家长申请查阅校园监控的情形,张律师介绍了申请登记、原始录像保全、身份与范围核验、权益与安全评估、处理决定、现场查阅及归档等办理环节。学校既要回应家长了解事实、维护学生权益的需要,也要保护画面中其他学生及相关人员的信息。

张律师提示,学校应及时保存能够反映事件完整经过的原始录像,根据具体请求确定查阅范围及保护措施,分别处理现场查阅、取得复制件等不同请求,并记录告知与办理过程。
回应家长诉求 以完整调查支撑沟通处置
围绕家校争议应对,张律师建议学校在接收投诉时,同步关注学生安全和身心状况,登记具体诉求、保存易失材料,并明确调查及沟通负责人。调查应覆盖事件完整经过,结合既往沟通和处理记录,逐项核查事实及措施执行情况。
在反馈环节,应说明已经核实的事实、已经采取的措施及仍需调查的事项,明确后续安排。通过“一事一档”持续归集投诉、调查、沟通和执行材料,使后续工作有据可查。涉及网络传播的,还应依法控制对外披露范围,保护未成年人隐私。

本次讲座立足校园日常工作,将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要求与具体办理流程相结合,为学校完善信息管理、规范家校沟通和争议处置提供了实务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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