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大成上海律师承办案件入选2025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以及“全国破产经典案例”提名奖

发布日期:2026-05-06


由《政法论坛》编辑部、《法律适用》编辑部、《中国应用法学》编辑部、《中国审判》杂志社、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北大法宝和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共同发起的2025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评选活动揭晓最终结果。


该评选活动自2021年起已连续举办5届,在全国破产重整司法领域具备很高权威性。本次2025年度评选活动共收到来自全国范围内各申报主体独立或共同申报的164个案例。参与2025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评选的评委共计53位。除联合主办单位代表外,均为全国范围内从事破产法研究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学者。入选案例由全部评委按照确定评审规则,经过共计三轮投票选出10个“全国破产经典案例”与12个“全国破产经典案例”提名奖。


由大成作为管理人承办的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等167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荣誉入选“全国破产经典案例”


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入选“全国破产经典案例”提名奖。(以下按照榜单发布顺序排列)


其中大成上海律师承办的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入选“全国破产经典案例”提名奖。本案主办律师为路少红、陈峰,协办律师为符惠静,承办团队主要成员为郝彤、陈奕睿、吉俊辰、李敏、蔡思辉

 

以下为大成上海获奖案例:


“全国破产经典案例”提名奖

 

1、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

 

申报主体:上海破产法庭、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关联企业联合管理人


案情简介:

威马汽车是我国最早一批新势力新能源车企,其核心企业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马科技集团”)两处批量投产的整车生产基地,获得工信部许可具备整车生产资质,2022年期间威马汽车因资金链断裂陷入经营困境,并于该年底停业停产。


2023年10月7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院”)受理威马科技集团提出的预重整申请,指定大成上海分所担任临时管理人。同年12月29日,上海三中院裁定受理威马汽车集团重整申请,并随机摇号产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临时管理人组成联合管理人。上海三中院于2024年12月10日裁定实质合并重整,新增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加入联合管理人。2025年1月21日,本案召开实质合并重整后的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同年4月3日,上海三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实质合并重整程序。


该案为陷困新能源车企提供了实质合并重整范本,即以预重整衔接司法重整与府院协同联动实现企业重生,依法审慎适用实质合并整体挽救盘活车企各类生产要素,并将车企挽救与车主权益保障紧密关联,切实保障车主权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本案主办律师为路少红、陈峰,协办律师为符惠静,承办团队主要成员为郝彤、陈奕睿、吉俊辰、李敏、蔡思辉

 

以下为大成律师事务所完整获奖案例:


全国破产经典案例

 

1、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等167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

 

申报人: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案情简介:

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塔集团”)系宁夏大型民营石油炼化企业,后因多年经营亏损、贷款无力清偿、到期票据不能按时兑付等原因陷入债务风险。宝塔集团及下属公司债务总体规模约1500亿元、涉及债权人12000余户,在全国造成严重影响。

 

2024年3月,银川中院裁定宝塔集团等167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2024年10月,重整计划草案高票通过。2024年12月,银川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2025年12月,银川中院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

 

本案系宁夏迄今最为复杂的特大债务风险事件。案件办理过程中,管理人创新构建“现金+双信托收益权”清偿模式,嵌套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有效化解资产盘活难题。同时,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在企业运营、投资人招募、维稳保障、职工权益保障、金融机构沟通等方面创造重整有利条件,高效化解涉众风险,为运营极度困难且涉众风险极高的大型集团重整提供了有效借鉴。

 

本案主办律师为高美丽,承办团队主要成员为刘纾含、付瑶、简映、黄亚楠、苏炜伦、胡舜峰、杜松泽、王一迪、胡天雄等。


“全国破产经典案例”提名奖

 

1、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

 

申报主体:上海破产法庭、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关联企业联合管理人


案情简介:

威马汽车是我国最早一批新势力新能源车企,其核心企业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马科技集团”)两处批量投产的整车生产基地,获得工信部许可具备整车生产资质,2022年期间威马汽车因资金链断裂陷入经营困境,并于该年底停业停产。


2023年10月7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院”)受理威马科技集团提出的预重整申请,指定大成上海分所担任临时管理人。同年12月29日,上海三中院裁定受理威马汽车集团重整申请,并随机摇号产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临时管理人组成联合管理人。上海三中院于2024年12月10日裁定实质合并重整,新增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加入联合管理人。2025年1月21日,本案召开实质合并重整后的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同年4月3日,上海三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实质合并重整程序。


该案为陷困新能源车企提供了实质合并重整范本,即以预重整衔接司法重整与府院协同联动实现企业重生,依法审慎适用实质合并整体挽救盘活车企各类生产要素,并将车企挽救与车主权益保障紧密关联,切实保障车主权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本案主办律师为路少红、陈峰,协办律师为符惠静,承办团队主要成员为郝彤、陈奕睿、吉俊辰、李敏、蔡思辉


2、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


申报主体: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大成律师事务所


案情简介:

东易日盛系我国A股首个家装领域上市公司。东易日盛重整案涉及上万家装修客户、材料供应商、施工队等债权人,是近三年来涉及债权人人数最多的上市公司重整案件之一。自2022年以来,公司出现经营危机,2025年4月30日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5年11月19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东易日盛重整一案并指定大成为管理人。2025年12月,重整计划草案高比例表决通过。2025年12月21日,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东易日盛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2025年12月30日,东易日盛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本案在综合性偿债方案设计保障众多民生类债权人利益、引导重整从“保壳”向“产业升级”实质转型、府院监管联动机制落实等方面,作出了系统且规范的实践,为在首都法治化营商环境下处理同类上市公司风险积累了可参照的实践范本。


本案主办律师为高美丽,承办团队主要成员为黄亚楠、胡舜峰、胡天雄、来鹏鹏、杜松泽、王梓、邓晓曦

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