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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上海案例荣誉入选上海破产法庭2023年度十佳管理人优秀履职案例

发布日期:2024-04-18


为不断总结管理人履职经验,发挥优秀履职案例示范作用,促进管理人履职能力和办理破产质效提升,上海破产法庭开展了2023年度管理人优秀履职案例评选活动。随着管理人履职经验的积累,管理人申报的履职案例越来越多展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经管理人自荐、管理人协会初选、法官推选、网络投票、专家评审,以好中选优、优中选精的标准,产生出十佳管理人优秀履职案例


 

其中,大成上海合伙人路少红律师团队承办的上海巨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成功入选。同时,本案已于2024年3月入选上海破产法庭十大中小微企业破产典型案例。(相关链接:大成上海案例荣誉入选上海破产法庭十大典型案例丨大成荣誉


 

上海巨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案件概要


 

上海巨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丰公司)于2002年2月成立,主营业务为建筑工程施工及承包,持有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在内的多项优质资质,因资金链断裂陷入债务困境。依债权人申请,上海三中院依法受理巨丰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依法指定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发现,巨丰公司尚有包括大学宿舍楼、国家小卫星基地、政府配套工程等多项在建工程施工中,在职职工、劳务派遣员工等2000余名。公司一旦宣告破产,将面临在建工程停工、员工失业、建筑资质丧失的不利后果,对民生及社会效益产生不良影响。为维持巨丰公司持续经营,管理人在法院指导下,引导债务人申请在管理人监管下自行经营管理。管理人通过协调工程发包方回笼工程资金、协商第三方垫资等方式,汇集了大额工程款项,力保在建工程不停工,员工及工人不断薪;同时积极追回大额应收账款,使法院裁定确认的过亿元债权得到全额清偿,实现债权100%清偿率。最终,法院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二款规定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巨丰公司经营主体得以保留。


 

评    语


 

管理人积极发挥职责,监督债务人继续自主经营,调动债务人续建工程积极性,有效维系了企业回款能力。同时,管理人积极协调发包方回笼工程资金、协调第三方垫资、庭外和解等方式偿还债务。最终裁定确认的过亿债权得到全额清偿,稳定了2,000余名职工就业,保证了在建工程顺利续建,帮助危困民营企业不被宣告破产,得以存续。履职过程中管理人团队稳定,积极主动向法院和债权人报告工作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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