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财-大成上市公司法治研究中心”正式设立
发布日期:2023-12-06
2023年10月17日,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与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就共同建设“上财-大成上市公司法治研究中心”及助力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学科建设相关事宜正式签署相关协议。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晓燕,党委书记罗山鸿,副院长朱晓喆、郝振江,党委副书记齐宁,办公室主任姚永美,大成上海主任王善良律师,大成上海党委书记、管委会委员陈峰律师,大成上海党委常务副书记、管委会委员吴晨尧律师,党委副书记刘蓉蓉律师,合伙人韩惠虓律师、李晨律师、马宏伟律师、孙颖律师、王恩顺律师共同出席并见证本次签约仪式。

本次活动由刘蓉蓉律师主持。

大成上海党委副书记 刘蓉蓉
会议伊始,王善良律师对本次到访的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各位老师致以热烈的欢迎。他表示,本次合作的达成,是大成上海与上财法学院长期以来在友好共建的基础上更进一步的紧密合作,要以建设“上财-大成上市公司法治研究中心”为抓手,促进理论实践有效结合,用上财法学院的智慧框实大成上海,以大成上海的资源赋能上财法学院人才发展与学科建设。

大成上海主任 王善良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晓燕就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作了展望。宋院长表示,希望通过此次合作,可以打通法律实务与理论之间的通道,建立起院所合作的良性机制,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院所合作新模式。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 宋晓燕
随后,与会的大成上海律师和上财法学院的各位老师开展了热烈的交流,大家都对双方开展合作表达了深切的期许。上海财经大学在法学教育和研究领域独树一帜,产出了大量先进法学理论成果,向社会输出了大批复合型优秀法律人才。大成上海历经二十余年的发展,在专业化与品牌化发展上都取得了卓越的成绩与认可,本次与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的深入合作,是为了双方充分利用在各自领域的专业优势,通力协作、互惠双赢,实现共同发展。未来,双方将在“上财-大成上市公司法治研究中心”这一平台的基础上开展科研交流合作、业界交流拓展、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合作,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助力。
随后,宋晓燕院长与王善良律师分别代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与大成上海办公室签署了合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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