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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助力上海临港园金投资有限公司等完成经营者集中申报

发布日期:2024-01-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在浦东新区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协会发布的《2022上海企业国际化经营风险防范与合规指南》中,重点突出了供应链安全的专有问题。因此在反垄断执法常态化的趋势中,重视供应链金融领域经营者集中申报风险的防范,加强依法合规运营尤为重要。


 

近日,由大成上海合伙人刘国强、律师范磊、律师助理钱涵青全程代理的涉及供应链金融领域电子债权凭证市场的经营者集中案件顺利通过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审查,获得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本次申报的三位经营者,上海临港园金投资有限公司、中信梧桐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中控远景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成功注册设立了上海临港园金数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金数科”)。其中,中信梧桐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是由中信集团培育打造的国内知名数字化供应链平台");">运营商,推出过“桐信”等电子债权凭证产品。


 

本次的园金数科由市属大型国企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牵头,是临港集团");">构建园区“六创赋能体系”的重要布局。园金数科将围绕临港新片区依据《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目标与发展建议》的总体规划目标,基于临港供应链优势资源,通过搭建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与中信银行等资金方打通对接,实现为企业提供全流程高效的电子债权凭证业务。2024年1月2日,园金数科完成首次试运营,向临港产业区公司上游供应商签发了首笔电子债权凭证,开创了临港集团在资金支付端引入供应链金融的先河。


 

本案涉及的电子债权凭证是供应链领域的新兴金融业态,本次申报的重难点也聚焦于对电子债权凭证相关市场的界定,以及集中对相关市场竞争状况的影响。为此,刘国强律师团队在申报阶段查阅收集了多份相关行业研究报告,严格依据《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对本次申报的相关问题进行专业说明。在对相关商品市场的界定中,将电子债权凭证与供应链票据");">等进行了全方位的对比,从特性、功能、和服务内容进行需求替代性分析,从风险、监管、成本投入等进行供给替代性分析;结合政策壁垒、服务特点和市场实践等对地域市场进行了分析界定;统计并研究了2022年中国境内电子债权凭证市场各平台的市场份额数据,进一步探究了集中对相关市场竞争状态的影响。审查期间,刘国强律师团队与经营者和市监局确保及时、积极的沟通和信息反馈,以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和专业、高效的服务水平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展现了大成律师勤勉尽责的职业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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