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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上海办公室律师受邀为上海市振华外经职业技术学校全体教职工 作关于《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防范与应对》的讲座

发布日期:2018-01-04


  2017年11月17日下午,大成上海办公室合伙人王栋律师受邀来到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振华外经职业技术学校,为三个校区的近200位教职工作关于《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防范与应对》的讲座。

  目前,我国共有45万多所中小学校,9万个农村教学点,12万多所幼儿园,有2.1亿中小学生和2200万在园儿童。全国每年约有数千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尤其是开学后的一个月,更是校园安全伤害事故的高发期,由于小朋友假期刚刚结束,生理和心理尚未完全达到符合开学的要求和条件,因此容易产生运动伤害事故。 
  上海市振华外经职业技术学校作为全国重点的高职院校,现有学生2200多名,学校领导对校园安全也分外重视,特此邀请王栋律师来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在讲座开始前,王栋律师与学校王校长进行了愉快地交流,讨论了目前校园安全存在的问题以及关于学生安全需要注意的要点,双方都获益良多。 

下午三点,《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防范与应对》讲座在上海市振华外经职业技术学校综合高级中学的阶梯教室进行,王校长先向到场的教职工们简要介绍了王栋律师与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并表示本次讲座不仅仅是一次法律讲座,也是学校教师的校本培训课程。

  之后,王栋律师正式开始了本次讲座。在此次交流过程中,王栋律师向大家介绍了教育法律责任以及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相关法律知识,然后结合不同类型的校园伤害事故案例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详细讲解校园伤害事故的概念、类型、发生的原因以及校方在事故中应承担何种责任。

  王栋律师特别提醒老师们注意已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法总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已由之前规定的10周岁以下降低为8周岁以下,这对于低年级小朋友在校发生安全事故后校方应承担过错推定责任还是普通过错责任有着重要的影响。

  王栋律师认为,学校在大部分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时候关注点在于如何处置如何应对,但更重要的是事先的防范。因此,如何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在突发事件中学校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成为了各学校共同关心的课题。就此,王栋律师向在座的教职工们介绍了自己处理此类事件的经验。王栋律师提醒校方和老师要着重做好提醒工作,例如:下雨天,学校应当及时广播,老师们要做到进班提醒,在黑板一角公告提醒,并进行记录,让学生们注意谨慎慢行,积水处需要及时清理、低洼或危险处需要树立告知牌,来体现作为校方和老师进到了自己的合理义务,要让家长看到老师和学校的态度。对于学校陈旧老化的设施设备需要立即贴上注意安全不得使用的标牌,并在最短的时间进行拆除、修复、更换。在每一学年需要通过征文、演讲、朗诵、板报、主题班会等各种形式提醒学生甚至家长对校园安全引起足够的重视。

  王栋律师注意到在座的教职工们大都比较年轻,自己的孩子也是中小学生,所以,王栋律师还分别从自己作为家长和律师的双重角度给出了中肯的建议和贴士。对于老师们提出的关于在日常教学活动中如何防范校园伤害事故的具体问题,王栋律师在交流的过程中也作出了解答并给予了专业化建议。

  最后,王校长总结道:“学校无小事,处处要安全。王栋律师今天的讲座很有建设性的意义。作为老师,收获了法律知识,作为家长,也获得了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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