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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上海分所第一笔IPO项目获证监会通过

发布日期:2018-01-03


  2010年11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召开2010年第75次会议,由大成担任发行人律师的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发)IPO项目获通过。宁波先锋新材料本次计划发行股份2000万股,占发行后的总股本比例25.32%。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从事高分子聚合室内外遮阳面料及其它遮阳产品的生产、经营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几年的快速发展,公司注册资本达5900万元,总资产超3.24亿元,拥有全套进口生产和检测设备,生产空间超过9.5万平米。企业年销售收入逾亿元,客户遍及国内外70多个国家及地区。该企业全面推行现代化管理体系和ERP企业物料管理系统,通过了ISO9001:2008和ISO14001体系认证,也是行业内第一家通过OHSAS18001:1999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的企业。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的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逐年递增,连续荣获地区10大快速成长企业称号,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也计划用于高分子复合工程新材料扩产项目。

 

  该项目由大成上海分所王汉齐、林兢律师担任主办律师,并且是大成上海分所首单创业板 IPO ,具有非常开创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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