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上海分所律师服务的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市政项目建设债券成功发行
发布日期:2018-01-03
日前,本所高级合伙人王汉齐、范建红律师担任专项法律顾问的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市政项目建设债券成功发行。本次债券发行规模15亿元,期限7年。
本期债券的发行由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开证券有限公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我所律师为本次债券发行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涉及公司资产、业务和权益的尽职调查、重组方案的制定和法律意见书的出具等。
本次市政项目建设债券已是丹阳投资集团第二次发行企业债券。早在2009年,丹阳投资集团已经发行了6亿元债券,亦由王汉齐律师牵头的大成律师团队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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