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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分所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固定收益债券业务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2018-01-03


 6月25日,东方证劵股份有限公司与大成上海分所正式签订业务合作协议,上海分所由黄开军律师、徐丹律师、董君明律师、刘军杰律师等组成工作团队,双方将就固定收益证券项目进行全面合作。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其前身是成立于1998年3月的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现有注册资本金为32.93亿元人民币(含1500万美元),员工1400余人。公司资产质量优良,业务品种齐全,涵盖了证券承销、自营买卖、交易代理、投资咨询、财务顾问、企业并购、基金和资产管理等众多领域。


  黄开军律师、徐丹律师、董君明律师、刘军杰律师等组成的工作团队是大成上海资本市场部下属固定收益债项目研究小组。团队近期针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方面的专业研究和在发行工作中的显著成绩,赢得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诸多券商的重视,也为双方的下一步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东方证劵股份有限公司与大成上海分所的此次合作,是优势互补、强强联合的双赢,见证了大成律师在固定收益债尤其是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领域的专业服务水平和业界的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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