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上海分所律师助力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发行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发布日期:2018-01-03
近期,大成上海分所高级合伙人王汉齐律师及其团队成员范建红律师、郭梦媛律师成功协助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为“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中期票据”)的发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并受到发起机构及其他参与机构的一致认可和高度评价。
目前,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期票据已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且募集资金均已到位。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期票据本次注册总规模为人民币18亿元,本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9亿元,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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