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上海助力“国元-中泰-华宸租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功设立
发布日期:2020-03-04
1月17日,由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吴静静律师、陈奋飞律师承办的“国元-中泰-华宸租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设立。
“国元-中泰-华宸租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为融资租赁应收债权,由华宸租赁作为原始权益人,国元证券担任计划管理人,中泰证券担任销售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担任信用评级机构,大成上海担任法律顾问。
吴静静律师、陈奋飞律师带领团队成员张淑敏律师、王崧焱律师、顾骁律师为该专项计划设立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尽职调查(针对基础资产、增信措施、原始权益人及各中介机构)、交易文件审核与修订、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尽调报告等。大成项目组全面、优质的法律服务获得了客户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高度认可,圆满促进了该专项计划的成功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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